登录 | 注册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屏边县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6-30 浏览次数: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0年屏边县政府系统反腐倡廉
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2010年屏边县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2010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县监察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2010年屏边县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县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现就2010年全县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
        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作为今年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的问题。二是严肃处理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资产重组项目等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三是各级政府领导要带头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坚决执行报告个人财产,包括收入、住房、投资等重大事项的规定。四是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坚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道德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专题培训。
        二、加大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推进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建设,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坚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凡属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防止独断专行和权力滥用。坚持并完善听证、公示和通报工作制度,把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涉及民生的政府部门和“窗口”单位列为重点领域,把滥用职权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规定,对政府重大决策的程序、内容、执行、结果等都要及时予以公开。三是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力量的作用。自觉接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廉政建设和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对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四是进一步推进厂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三、规范政府投资和公共资源的配置管理
        一要认真落实屏边县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重大资源开发项目审批等规定和办法,加大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制度、重大财政支出制度及配套措施的落实力度。要加快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和公共投入机制。继续巩固治理“小金库”的成果,加快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二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对新增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开展听证。三要深化投资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完善金融账户实名制、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政府督查和行政监察部门要继续抓好全省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在我县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防止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四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财政、建设、交通、水务、国土等部门要完善公共资源领域统一规范的交易市场,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四、加强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
        一要大兴联系群众、艰苦奋斗之风。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整治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力度。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继续加强对政府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相关规定。一是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二是继续严格控制公款出国(境)考察团组数,实现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三是加强公务车使用与管理,严格控制新购公务用车,严禁购置超标车,实现公务用车购置零增长;四是严格禁止高档装修办公楼,不准新建楼堂馆所;五是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六是进一步精简会议、庆典,会议、庆典、论坛经费压缩20%。二要大兴调查研究、求真务实之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工作的重心转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上来,转到狠抓落实上来,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五、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抓好纠风工作。今年要以加强抗旱救灾资金物资监管为重点,促进抗旱工作;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为重点,减轻农民负担;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减轻企业负担;以清理规范检查评比达标活动为重点,减轻基层负担。要继续深化治理医药领域的不正之风、教育乱收费、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公路“三乱”以及社保基金、扶贫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要结合效能政府建设,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大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监督检查。一是坚决从严从重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违法入股和违规开设公司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铺张浪费、挥霍公款、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的也要严肃查处。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办利用行政审批权、司法权和执法权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等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行贿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银行信贷、招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多渠道治理商业贿赂行为。
        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完善配套制度,推动工作落实。要结合工作职能,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反腐倡廉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直接领导的职责。要坚持责任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和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情况通报、协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把责任制考核与惩防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评优、提拔、任用或组织处理、实施问责的重要依据。
 
 
 
 
主题词:监察 反腐倡廉△ 意见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