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屏边县,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兴盛,人民政府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万执政陪同检查。
检查组到屏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实地检查。通过检查,检查组表示,屏边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做到了管理规范、服务周到、细致严谨、监督到位、成绩显著。
汇报会上,万执政汇报了屏边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他表示,屏边县设立住房公积金屏边管理部,属州中心派出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好全县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名。截至2017年8月,屏边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有166家,现有缴存干部职工5152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3926万元,归集余额24553万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29393万元,累计向3630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67291万元,现有贷款余额34475万元。
听取汇报后,检查组表示,住房公积金是一项惠民政策,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对整个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完善政策;要加强管理,规范高效;要监管到位,防范风险;要加大宣传,增点扩面,使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深入人心;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强自身的建设,为全州跨越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