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一号)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于2017年1月13日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3月31日经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