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屏边县组织收听收看云南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大会。县领导李雄文、刘红明、李永增、李付林、许春平及县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在屏边分会场收看表彰大会。
会议表彰奖励了49个爱国拥军模范单位、25个拥政爱民模范单位,表彰奖励了46名爱国拥军模范先进个人、25名拥政爱民模范先进个人,授予45个市县区双拥模范城称号、15个市县区双拥先进城称号。据了解,红河州蒙自市、开远市、屏边县、河口县被命名为省级“双拥模范(先进)城(县)”;蒙自市民政局等3个单位被评为省级“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武警驻州某部队等5家部队被评为省级“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刘勇等6位同志受到省级表彰。
屏边县自1999年开展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双拥先进县”2次,“双拥模范模范县”3次),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9个方面83项指标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多年来,屏边县各级各部门深入扎实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进一步密切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双拥先进典型,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力量,进一步谱写了军政军民团结奋进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