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屏边县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培训会议。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驻村工作队总队长、副总队长,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屏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120余人参加培训。会议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李浩主持。
会议邀请云南众序律师事务所主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胥应作专题讲授。系统阐述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等,并围绕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新增和亮点条款及实践应用进行了重点讲解,宣讲以案释法,并结合司法实践,主题鲜明、脉络清晰,既有高度、又接地气,对全县领导干部学习掌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核心内容、实施要求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指出,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了历史性、划时代的一大步。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抓好“学习领会”上下功夫。各乡镇、各部门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要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扎实开展。要明确目标责任,在抓好“宣传教育”上下功夫。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把民法典宣传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全民普法的重点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掀起学习热潮,通过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聚焦依法执政、行政,在抓好“贯彻实施”上下功夫。相关单位部门要及时实现新旧法规政策的无缝对接,把民法典的实施落实到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各个环节,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突出转化运用,全面释放民法典治理效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夯实制度化民生保障,构建多元化治理格局,不断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