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屏边县与大围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拥军优抚合作协议,开展景区旅游拥军优惠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拥军力量提升拥军优属服务水平。
根据协议,2024年3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一、持现役军官证、军士证、文职人员证,到大围山风景区参观旅游,实行免除门票费。
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个人优待证到大围山风景区参观旅游可享受免除门票费。
三、清明期间(2月1日至5月31日),烈士家属可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证明书),到大围山风景区参观旅游可享受免除门票费。
此次签约授牌,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入社会力量拥军优属,着力提升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营造浓厚崇军拥军氛围的重要举措。大围山景区也将继续完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体系,拓展提升优抚服务品质。希望更多企事业与社会组织积极加入拥军优属队伍,共同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多更好的便利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