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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政协第九届三次会议闭会期间第84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作者:发布日期:2020/03/04    浏览次数:    文号:屏人社函〔2019〕3号

夏兴红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第九届三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第8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屏边县先后制定印发了《屏边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屏边县就业扶贫劳务合作实施方案》《屏边县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实施方案(试行)》《屏边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资金实施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核查工作,掌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基本情况。对积极外出务工并稳定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家庭给予每户1000元、1300元、1600元不等的资金鼓励。积极搭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无法离乡的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等转移就业困难群体,积极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进行安置解决就业。同时,探索“一金三保”劳务合作模式,助推转移就业。

  三、结合群众需求、岗位需求,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开展种植、养殖、焊工、餐饮、酒店服务等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劳动者技能,为实现创业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截至目前,屏边县共有劳动力8.24万人(其中建档立卡户劳动力4.17万人),实现转移就业4.2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3万人),建立扶贫车间10个,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务工205人;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三无”人员就业1674个。

  感谢你们对我县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10月29日

  

  (注:办理结果:A类;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