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 > 2018年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第91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作者:发布日期:2019/12/04    浏览次数:    文号:屏公函〔2018〕25号

朱美波委员:

  你在政协屏边县第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屏边县县城学校区域交通安全整治的建议》第9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私家车进入家庭,逐渐成为人们出行的代步工具之一。尤其是近几年来,为了方便接送孩子上下学,大部分家庭购买了私家车,形成了一支庞大的接送学生车辆队伍,由此给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形成了较大压力。就城区民族小学、蒙特梭利幼儿园、红星幼儿园、屏边高级中学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来看,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家长接送学生的停车需求与维护校园周边有序畅通交通秩序之间的矛盾。尤其民族小学,每天上下学高峰时段,接送学生车辆所形成的交通高峰,给学校附近路口、路段造成交通压力,接送学生的车辆占道停车、随意掉头造成交通拥堵。

  自收到建议后,屏边县公安局根据城区每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车辆实际停车需求,结合学校周边道路宽幅、交通流以及周边路网结构等实际情况,组织民警对学校及周边道路进行全面的摸底勘查,在此基础上,决定在屏边民族小学路段设立“早上7:00-9:00,中午11:30-12:30”单向通行标志标牌,实行高峰期单向通行管理。

  校园周边交通管控:一方面加强学校及周边道路日常交通管理,对民族小学、蒙特梭利幼儿园、红星幼儿园等交通繁华或复杂路段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道路,由城区巡逻民警组成“护学岗”,在上学、放学时段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和交通秩序良好;另一方面,加大对辖区主、次干道沿线学校以及学生上下学通行较多的道路各类交通违法严处力度,不定期组织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机动车超员以及使用报废车、拼装车辆、低速车、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摩托车接送学生交通违法行为,有力地净化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努力营造学校周边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保证学生出行安全。

  在依法严管的同时,充分调动校方、学生及家长的力量共同维护良好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宣传、引导并举,根据校园周边停车秩序给师生和行人交通安全带来的隐患,对学校老师、学生进行指导宣传和培训;依托“开学第一课”、“法制进校园”开展文明交通自律宣传,利用本地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融入宣传讲解,教会学生“应做到什么,怎样做”。并针对不同中小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特点特别是家长机动车乱停放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倡导性宣传,由学生向家长传递文明交通理念,告知并提醒家长自觉避免机动车乱停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对家长接送学生时车辆乱停放的行为,由民警依法严格处理后,将车牌号抄告校方,由校方核查并通过学生通报家长,通过交警严格管理,校方和学生协力,带动家长一道传播文明交通理念,自觉规范交通行为。

  感谢你对我县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