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137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2-20
信息名称
屏边苗族自治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屏边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综合各乡镇、各部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编制,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公布于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屏边县玉屏镇锦程路2号519室,电话:0873-322233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屏边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台、新媒体、政务公开栏以及其他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9374条。其中,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743条,广播、电视台、政务公开栏、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信息3912条,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办理发布信息2886条,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公开发布信息833条。公开范围涉及政府组成情况、政府工作报告、政策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等方面的内容。

  (一)着力打造阳光政府,突出重点事项信息公开。2019年屏边县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政策解读文件,进一步贯彻落实决策、管理、服务、执行和结果“五公开”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着力提升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促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更加透明、更加有效,充分发挥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的助推作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等信息12条,其中公开32个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前期、新开工、在建、竣工等项目信息,按要求公开项目立项批复、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等工程相关资料。通过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情况信息等。二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以脱贫攻坚、民政、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就业信息等为重点,公开了《屏边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屏边县2019年全县脱贫摘帽公示》等扶贫政策信息17条,民政信息8条,全县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机构科室设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9条,公开药品、化妆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等信息60条,公开屏边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环保信息67条,公开就业创业政策文件、招聘信息、失业保险待遇支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资金拨付等信息100条。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抓好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屏边县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理清工作思路,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屏边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屏边县2019年度公租房分配公示名单等信息10条,公开各类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结果、不动产登记等信息52条,公开屏边县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屏边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二类疫苗种类及价格等。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招标公告信息、中标和成交结果信息、采购合同信息等340条,通过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国有产权出让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二)履行公开职能,积极主动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政府领导分工信息,统一规范领导证照。独立开设统计信息栏目,公开屏边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主要经济统计指标等信息6条。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专栏公开了全县财政总预算、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各乡镇、各部门“三公经费”及预算、决算信息145条,并在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公布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公开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72条,总体办理情况1条,县政府对州人大办理答复1条、重点提案办理情况1条。规范落实行政机关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情况明,发布公开规范性文件2条、政府文件34条、人事任免12条、规划计划2条、重要会议18条。

  (三)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充分运用好依申请公开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共同推进,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标准时限等,统一按照答复文书格式,认真落实公开审查制度,对申请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对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的有关资料进行了编号归档保存。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件7件,其中县本级受理5件,部门受理2件,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4件,占57.14%,以信函形式申请3件,占42.86%,均按程序办理,主要涉及土地征用与补偿、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等方面内容。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制定了《屏边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屏边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屏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了信息公开主体、信息保密审查、公开发布管理等要求,规范了信息发布流程。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须由发布主体单位填写《部门信息公开发布申请表》和《屏边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主要领导或分管政务公开的领导审核签字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核对稿件,再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政务公开领导复核审查签字后方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同时,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档案管理,对公开的信息规范存档。

  (五)完善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着力打造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积极与州数据发展中心对接,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板块栏目,使网站版块栏目更加精细化、合理化。二是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清理整顿8家部门15个政务新媒体,其中清查关停8家13个政务新媒体,现保留屏边县公安局“屏边警方”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2个政务新媒体,并在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矩阵大厅备案。要求开设部门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及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互动交流处理反馈工作。三是完成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改造,实现进驻单位38家,进驻事项1182项,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务服务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推进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2019年政务服务大厅累计办件112386件,办结率100%;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已发布事项1185项,办理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41988件,办结率100%;云南省“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事项536项,积极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环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将档案馆、图书馆定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并配有电脑、复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能满足群众查阅档案、信息的需要。

  (六)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按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调整县政府领导分管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调整优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成员,充分发挥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大问题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下级政府年度综合考评且分值权重占总分值的4%,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完善的机制和制度保障;以机制创新破除制约政府信息共享、政府数据开放、政务服务优化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打下了坚实基础,全面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与公开效果,切实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督查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0

-4

178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93

+1473

676

行政强制

185

-6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

-1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1

5852048.0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1.针对“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机构人员变动大,造成工作衔接不畅”的问题。严格按照省、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安排工作人员适时提醒乡镇和部门提供法定主动公开材料信息进行公开,有效避免了因人员变动而导致的工作不熟不畅等问题。

  2.针对“涉及重点领域信息的一些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的认识不高,导致公开的内容时效性不够强,公开不够及时”的问题。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要求,按照专栏版块划分,由责任部门负责定期不定期提供公开材料,出现未及时提供材料信息公开的,由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督促该部门提供信息,确保栏目信息更新,逐步形成了推进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3.针对“对政策解读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导致对政策解读主动性还不够,部分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仍未能做到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问题。认真执行《屏边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政府工作规则》精神,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于拟提请县人民政府会议研究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须增加政策解读材料并作为附件,随同文件一并上报会议研究,无解读方案的,一律不予上会。在政策文件发文后,及时联系文件起草部门提供政策解读材料,共同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4.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和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组织开展对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解读,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事大厅等人群密集地开展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为新条例的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二)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屏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工作要求仍存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涵盖面不够,实际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公开不规范,公开的内容不够清晰,没有进一步细化,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部分乡镇、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薄弱,公开的意识和水平还需要强化和提升。

  2020年,屏边县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策宣传,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按照国务院、省、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推进“五公开”,更好地向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奖惩办法,层层落实责任。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适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进一步扩展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全县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开途径,加大新闻媒体、政务大厅窗口等方面的公开力度。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更好地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三是进一步提升公开水平。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不断提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深入开展更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公众更多地了解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继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方式,发挥政务公开查阅场所的便民服务功能。四是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加强统筹协调,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规范,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努力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县级部门综合考评体系,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确保公开工作长效、深入、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