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40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屏边县公安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5
信息名称
屏边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以来,屏边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县政府关于全面贯彻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增强屏边公安机关公信力、执行力。现将屏边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屏边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务警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及时公开、通报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办理证照等事项和信息,进一步促进执法办案、管理服务各项工作的公开透明和规范高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方便群众办事,强化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监督,以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2023年部门(含森林公安)收入预算总额为35830214.18元(其中本级安排35830214.18元),公开2023年部门(含森林公安)支出预算总额35830214.18元(其中基本支出35430214.18元、项目支出400000.00元);公开2022年部门(含森林公安)决算收入总额为58718201.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049522.5元,其他收入668678.94元),公开2022年部门(含森林公安)支出60271545.9元(其中基本支出42480974.42元,项目支出17790571.48元)。

  2.建议提案。公开屏边县公安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的答复3件,对政协屏边县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的答复9件。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公安机关重点领域信息15条。

  4.公开部门权责清单。公开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7类1279项。

  5.政策解读回应。微信公众号转发权威信息和政策措施解读69条,微博转发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开受理渠道、受理程序、答复形式、司法救济渠道等,2023年内,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始终严格落实《屏边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红河公安新媒体管理办法》,安排专人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运维,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年内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四)政务公开平台工作情况

  我局目前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监管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5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个(屏边警方、屏边交警),新浪微博2个(屏边警方、屏边交警大队),抖音号1个(屏边警方),均按照《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进行日常管理维护,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2023年,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共发布信息554条,抖音发布视频5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4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262

行政强制

3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55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继续稳步推进,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政民互动形式单一、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对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工作思想认识,转变工作理念,改进、优化工作措施和方法,采取灵活多样的政务公开形式,增强与群众互动,扩大政务公开的信息量,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屏边县公安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