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38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屏边县财政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5
信息名称
屏边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屏边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2023年屏边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聚焦“三保”、财政预决算、债务管理、民生工程等主题,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财政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财政信息主动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影响力,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

  (二)依法申请公开方面

  县财政局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通过应用依申请公开办理系统,规范依申请公开件的分办、办理、审查和批准等流程,做到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痕迹化。依申请公开可以通过县政府统一信息公开平台、信函、传真或当面递交等方式进行申请,相关渠道在网站的公开指南栏目中予以公示。2023年度县财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个,已按照程序进行公开,并及时按要求予以答复,没有出现被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纠错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县财政局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要求各科室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材料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

  目前,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屏边县人民政府网站、云南省财政厅网站、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发布。2023年,按要求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更新,同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查询、诉求,进一步拓宽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县财政局对照公开制度、专项工作和工作推进三个方面,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依申请公开办法等,落实以制度为基础的信息公开方式。针对每次检测结果,及时整改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不足。同时,局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学习,分解任务到人,确保信息公开质量,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自觉维护政府信息的制度化建设。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件)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

0

0

0

0

0

0

0

备注

统计时间截至12月31日。12月31日前收到申请未办结的申请件列入第四项统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上来看,公开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些重点项目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对局属单位的检查指导较少;二是配套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全年财政工作安排,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紧扣上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建立依申请公开的审批流程,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查阅相关信息。继续完善规范各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采编发布审核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管理制度,推进财政政务公开,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屏边县财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