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79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屏政办发〔2023〕56号
发布日期
2023-12-25
信息名称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屏边县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屏边县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县有关部署,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我县质量总体水平,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红政办发〔2023〕61号),结合屏边县质量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按照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和县委“1234”工作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聚焦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关键核心技术质量难点、消费领域质量痛点,一个一个行业、一类一类产品抓,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更好支撑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有效扩大中高端产品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屏边高质量发展打牢质量基础。

  到2025年,全县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高,工程和服务供给与需求更加适配,产业质量竞争力明显增强,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力争提高到96.5%,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和满意度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民生消费产品质量

  1.提升特色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障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控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等安全风险。推进屏边荔枝、猕猴桃、枇杷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农产品“三品一标”),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推动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推动绿色、有机产品100%上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严把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各个关口,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防控。保持冷链食品严管态势,严防脱冷变质的冷藏冷冻食品流入市场。常态化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2.促进优质消费品供给。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以满足和适应消费升级需求为核心,加快促进特色消费品制造业发展。突出农特产品、橡胶制品、民族服饰及工艺品等特色消费品产业,制定完善产品标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培育一批文化底蕴深厚、民族特色鲜明、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的特色消费品品牌。强化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消费品质量监管,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防疫用品和应急物资质量监管,提高特殊消费品供给。(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严格落实住房和市政工程、交通、水利各领域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规定。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创建行动,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健全以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核心内容的工程质量评价机制。推进住宅工程项目质量监督、主体责任、工程验收和备案、质量承诺、质量保修和质量投诉等信息公示制度。加强绿色建材、抗震建筑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鼓励使用绿色建材和新型墙体材料。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和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质量不合格和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材质量监管,督促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及使用单位质量责任。(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重点产业发展质量水平

  4.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基础。围绕重塑支柱产业新优势、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需求,聚焦产业基础质量短板,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开发重点新产品,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加强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引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积极打造质量标杆企业,建设产业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提高产业集群发展质量。加快新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配套功能和产业转移承接能力,促进园区聚集发展。围绕绿色食品、清洁能源、林产业、生物医药等产业链及其关键环节,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化改造,支持龙头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建立区域配套供应体系,在产业链、创新链和价值链中形成高度专业化分工。推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增强区域独特质量竞争优势,全面提升质量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推进制造业质量升级。推动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围绕关键技术,加强协同攻关,加快新材料、新设备研制、生产、验证及应用。盘活现有矿产资源,推动资源开发利用。推广现代烟草、荔枝等作物农机装备,推进农机装备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应用。落实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推进医药产业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原料药材基地建设,推动特色优势药材品种发展,围绕虾青素、草果、滇黄金、砂仁等优势特色中药材,推进种子种苗育繁推体系建设,推行标准化种植,提升产地初加工能力。积极引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地屏边。(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动新技术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8.增强信息技术产品质量服务能力。鼓励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基于用户交互信息的大数据应用,加强质量控制与全产业链追溯,发展个性化定制、产品差异化创新、线上销售和服务等新模式。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提升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推进实施5G应用“扬帆”云南行动计划,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智能制造、5G智慧工厂试点示范。聚焦制造业关键生产过程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制造开展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提升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深入开展消费数字化升级行动,围绕促进消费、直播电商、便民生活圈建设等,支持企业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提升网络消费体验。强化网络交易活动监管,督促企业履行经营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商品及服务质量、广告、价格、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用户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责任。推动传统商贸数字化转型,支持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批数字商务龙头企业、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直播电商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孵化众创空间等产业载体,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县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创建。积极参加网上年货节、农民丰收节、“云品乐购专区”等活动,借力“云品出滇”,促进特色产品销售。(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着力提升服务品质

  10.推进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提质发展。结合城市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创新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鼓励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广泛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贯彻落实《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有效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推进“快递进村”,提升“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能力。打响屏边旅游品牌影响力,全力打造和提升民族团结、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小镇,开发一批生态康养、特色旅游线路。持续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纵深推进“旅游革命”。(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产业化发展。持续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持续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骨干企业。加快智能标准生产、技术研发转化、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设施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专利、商标的申请、运用和保护服务。(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屏边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加强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和整改提升,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实施特困人员养老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和普惠托育服务提升工程。发展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打造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基层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完善医疗质控体系网络,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督促水、电、气等公用事业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流程和资费标准,严格执行公示内容。(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大力激发质量创新活力

  13.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强化科技创新推动质量提升的战略支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保护企业质量创新积极性,鼓励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和支持协同推进创新、专利布局、标准研制、资源共享和成果推广应用。支持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转化运用效益。发展智能、绿色和服务型制造,提升产品质量、技术和工艺水平。鼓励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推动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和实现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4.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整体质量水平。充分发挥重点龙头企业作用,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科技领军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高原特色农业、新材料、绿色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积极推广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深化“质量管理小组”“现场管理”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助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加强食品农产品追溯码、物品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广应用。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加快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产业链上下游质量管理联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整体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资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增强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支撑作用。加强质量基础技术保障能力建设,在高原特色农产品、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规划争取建设重点实验室、质量标准实验室、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以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为依托,优化完善县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有机融合质量、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要素,重点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技术服务行动。引导企业运用云南省标准化信息传递服务平台,方便快捷获取标准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6.培育创建优秀质量品牌。积极开展各类质量品牌申报创建工作,培育壮大屏边品牌,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推动建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文化,形成强有力的品牌竞争力优势。加强“老字号”培育保护创新发展。实施农业品牌建设和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培育农业品牌精品。加强工业质量标杆遴选,实施工业质量品牌提升重点项目,引导工业企业加大质量品牌投入。培育家政服务行业品牌。加强品牌宣传推介,积极参加中国品牌日、南博会、农博会等宣传展示活动,树立屏边产品、工程和服务的高质量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7.培养壮大质量人才队伍。有针对性地加强质量、标准、检验、品牌方面知识培训。积极引进和培养一批质量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支持符合条件的质量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青年人才”“首席技师”等,鼓励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和质量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鼓励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团组织、工商联和质量行业协会作用,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质量管理创新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旅游、家政、养老、育幼、康养、医疗护理、工程建设等领域,加强从业人员质量管理能力和技能培训。加强中小学生质量知识教育,普及质量知识。持续推进质量课程进党校活动。(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保障支持。不断完善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质量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强财政支持,加大对质量基础建设、质量提升行动、质量激励扶持、质量工作宣传的保障支持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落实企业质量提升活动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认真落实国际质量统计检测有关要求,加强质量统计分析。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强化产品质量保障、服务承诺兑现和消费争议解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屏边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质量追溯体系,推动企业实施质量和服务承诺,严格履行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开展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工程建设、旅游市场等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围绕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焦点,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推进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后处理。积极推进质量共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进行业自律,鼓励新闻媒体和各类消费者组织等加强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发挥质量激励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高质量发展先进典型,动员组织企业积极申报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鼓励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发挥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常态化开展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加强督查考核,将质量工作持续纳入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督查内容和全县综合考评体系,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加强质量提升成效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好“质量月”等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推动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1.重要指标年度计划

  2.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推进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