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043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9
信息名称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招募“政务服务体验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政务服务工作监督渠道,有效化解群众和企业办事各环节可能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行政审批效率,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政务服务评价体系,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政务服务体验员9名。

  一、招募范围

  在屏边县工作生活,关心政务服务工作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代表、企业代表以及关心支持政务服务工作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中选聘政务服务体验员。

  二、招募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善于听取和反映办事对象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呼声;

  (二)有时间和精力参与体验活动,年龄在18周岁到6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关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事业;

  (四)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和分析研究能力;

  (五)积极参与政务服务体验活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体验方式及内容

  “政务服务体验员”以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身份,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现场办和集中交流等方式,多样化、沉浸式、全流程体验政务服务。

  (一)网办体验。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一部手机办事通”APP、“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线上平台体验填写申请表、上传材料等环节,查看相关功能设置是否合理适用、电子表单是否满足需求,办事指南是否准确、办理渠道是否通畅、结果送达是否方便等;

  (二)实地体验。通过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现场明察、暗访、旁观、自办等方式,亲身体验咨询、填写表格、提交申报材料、领取结果、进行评价等政务服务全流程,同时对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环境卫生以及窗口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进行监督,并听取群众的呼声、建议和诉求,发现办事过程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提出意见建议;

  (三)改革创新专题体验。对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一件事一次办”“一证即办”“帮办代办”等特色服务、改革创新成果进行专题体验,并提出改革创新意见建议。

  (四)社会调查。多渠道收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诉求,提出合理化、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四、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17:00。

  五、招募程序

  (一)线上报名。符合条件且自愿担任体验员者,下载并填写“政务服务体验员推荐表”,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报送至邮箱:1125031629@qq.com。

  (二)线下报名。到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四楼办公室领取推荐表后现场填报。

  (三)聘任方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将通过咨询、谈话了解、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审查,确定体验员初步人选,提交专题会议审议,研究决定颁发“政务服务体验员”聘任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四)“政务服务体验员”工作性质为公益性工作,无劳动报酬,周期1年,实行聘用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决定续聘或解聘。

  咨询电话:0873-3222417。

  六、其他说明

  (一)“政务服务体验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调整。

  (二)“政务服务体验员”在聘期内要遵循以下工作要求:

  1.通过网办体验、实地体验、社会调查的方式,实事求是地对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体验监督;

  2.积极参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开展的调研、督查、座谈及培训等活动,对县政务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政务服务体验,每次体验后及时填写政务服务体验意见反馈表,并于服务体验完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科,联系电话:0873-3222417,电子邮箱:1125031629@qq.com;

  4.协助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做好政务服务评价工作;

  5.在体验活动中获取的资料、信息、问题线索以及形成的调研报告,要及时整理反馈至联系人,不得以“政务服务体验员”和个人名义擅自向社会发布;

  6.不得以“政务服务体验员”身份干预、影响窗口单位的正常工作;

  7.严禁利用“政务服务体验员”身份接受体验单位的宴请、礼品等谋取私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行为;

  8.违反法律法规、工作纪律或收到投诉举报的,一经核实,立即解除聘任,并报请主管单位和组织、纪检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