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290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18
信息名称
@所有人,屏边城区停车位暂停收费!

  为加快推进城区智慧停车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即日起,将暂停收取屏边县县城区道路和苗岭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停车场临时停车泊位费!!!

  自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00:00起,至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24:00止,暂停收取零开1号、零开2号、零开3号(游客接待中心)、云水寨、花山广场、游客中心、屏边县幼儿园、档案局、县政府、望云农贸市场、三角寨、苗王府停车场和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费。

  暂停收费期间,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擅自收取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费,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占用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广大车主应自觉遵守停车秩序,规范停泊车辆,文明出行。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按有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举报电话:0873—322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