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42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屏政发〔2024〕4 号
发布日期
2024-02-01
信息名称
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23年度屏边县见义勇为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2023 年,全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深入推进平安屏边建设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挺身而出,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树立了屏边人民的良好形象。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罗保云、李俊、李青林、肖记等 4 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希望受到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奋发努力,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见义勇为、弘扬正气的英雄气慨,学习他们勇于担当、勇往直前的忘我精神不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扬见义勇为传统美德。各乡镇、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风尚,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发展,为深化平安屏边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23 年度屏边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2024 年 1 月 31 日

  

  附件  

  2023 年度屏边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罗保云 屏边县新现镇人民政府  

  李  俊 屏边县大围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李青林 屏边县大围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肖  记 屏边县大围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对以上4名人员,分别授予“屏边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 0.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