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74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屏政办发〔2023〕10号
发布日期
2023-03-06
信息名称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绿美景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4 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屏边县绿美景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屏边县绿美景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4年)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对城乡绿化美化行动的工作部署,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绿美A级旅游景区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文旅办〔2022〕55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 年)>的通知》(红办发〔2022〕37号)、《红河州绿美A级旅游景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要求,筑牢绿色发展的鲜明底色,全面提升屏边县A级旅游景区生态品质和景观质量,更好满足游客对绿美环境的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红河州绿美A级旅游景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及《屏边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工作部署,以做大做强旅游业和建设环境优美景区为目标,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分步实施,注重长效,加强景区绿化,有效改善A级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大力治理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质量,营造舒适、美观、畅通、安全、有序的旅游氛围,改善旅游形象和投资环境,提升A级景区整体形象,推动我县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县A级景区绿化美化,进一步提升景区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景区观赏性、适游性和生态环境质量,创建绿美沉浸式体验,塑造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绿美环境,提升游览体验,到2024年建成滴水苗城绿美景区。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景区资源保护管理。一是对景区内各类景观资源,包括具有景观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地貌景观资源、珍稀动植物资源、景观水体资源、土地资源进行建档管理。二是制定保护濒危物种、生物多样性、自然水系、植被、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度和实施方案,并纳入实时监测范围。

  (二)加强景区自然植被资源保护。一是景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应减少对自然植被的侵占和破坏,旅游设施和旅游活动开展应选址和布局在珍稀植物分布区以外,并布局在不适宜绿化的难利用地段上。二是景区内不销售列入国家保护植物为原料的土特产品和工艺品;不提供列入以国家保护植物为原料的餐饮和食品。三是景区内不开展危害列入国家保护植物生存环境的旅游活动,如珍稀植物采摘,野生药材采摘等。四是对景区内重点保护的植物群落和珍稀植物分布区应设置保护标志和保护设施,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

  (三)确保景区生态安全。一是坚持保持景区内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生性和完整性原则,保持景区内生态系统的本土性,推广种植“县树”屏边荔枝、红花木莲及“县花”茶花、红花荷等。二是景区在引入物种时,应充分论证引入物种的适宜性,不引进可能威胁当地物种生存的外来物种,保护景区内物种生存环境,设立保护隔离区和缓冲区。三是景区旅游设施和旅游活动设置要以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生性和完整性为原则,不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进行旅游开发。

  (四)开展景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一是景区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旅游景区内空气清新、无异味。二是景区旅游厕所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标识醒目,建筑造型与景观协调,旅游厕所需达到A级以上标准,管理规范,厕所内外整洁,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三是景区垃圾箱布局合理,分类设置,标识明显,数量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四是景区吸烟区合理划分,管理到位。吸烟区与非吸烟区,标志清楚。对非吸烟区吸烟行为,管理措施明确,管理行为到位。

  (五)做好景区绿化美化提质工作。一是对三家湾湿地公园进行综合提升,建设“养身、养心、养老”为主题的花海植物园,打造以集康养康疗、养生休闲、乡村旅游、艺术文化为一体的花海生态旅游综合体。二是进行景区水生态保护及文化氛围营造,沿牧羊河水系规划布局音乐、水秀、水景等水舞秀景观,提升景区重要节点景观品位。三是对景区内交通道路进行绿化美化,利用乡土特色树种花草推进景区林荫道、绿化带建设,实施智慧步道信息化。四是积极开展立体空间及景区周边面山绿化美化建设工作,结合面山巡护道路,开展植被恢复、景观改造、生态旅游设施等生态修复工程。五是对景区管理人员进行绿美景区管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绿美景区管理能力。

  四、实施步骤

  从2022年8月至2024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启动阶段(2022年8月—12月)。印发《屏边县绿美景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建立完善绿美景区工作机制,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围绕巩固已有、查缺补漏、提升重点的目标,合理增加绿地面积,制定景区绿地率,合理设定绿植种植数量、景区绿色环境建设等指标,确定各景区建设项目清单并开工建设。

  (二)系统推进阶段(2023年1月—12月)。县级各部门依据绿美景区工作部署,结合景区实际,积极开展景区绿化美化工作,推进绿化美化项目,建立运行管护机制。

  (三)成果显现阶段(2024年1月—12月)。通过三年行动,绿美景区建设初见成效,以上重点工作基本完成,景区绿地面积明显增加、景区景观形态更加丰富、景区风貌特色突显、景区公共服务设施日益完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重点项目

  (一)屏边县滴水苗城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规划建设滴水苗城智慧步道、牧羊河步栈道、屏边大道等景区旅游干线和游客服务中心、苗文化中心片区等5个片区绿化美化工程,提质改造牧羊河溪流湿地公园、听风谷摄影基地、三家湾等景点绿化美化工程;更新改造景区内导览图、指示牌、景物介绍牌、垃圾箱、智慧旅游厕所等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景区灯笼光影、建筑氛围灯光、牧羊河水舞及灯光秀等亮化工程,开展景区环卫保洁人员及服务人员培训。

  (二)屏边县滇越铁路人字桥绿化美化项目。项目规划建设人字桥游客服务中心,合理规划建设旅游消费接待区;对人字桥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改造治理河流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绿化白寨至湾塘,湾塘至人字桥景区景观大道,种植本地特色果树、珍惜植物、增设花圃种植等;注重文物风貌,完善文物保护设施;配套建设停车场、消防等设施,完善景区内步栈道、导览图、指示牌、景物介绍牌、垃圾箱、智慧旅游厕所等。

  (三)屏边县滴水瀑布建设项目。项目规划建设滴水瀑布游客接待中心、玻璃栈道、空中走廊、观景台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瀑布速降直梯、水帘子瀑布廊道、水滑道娱乐、蹦极等休闲娱乐设施。打造园林景观休息区、增设火山石特色步道,种植水生观赏植物,建设景区导览图、指示牌、景物介绍牌、智慧旅游厕所、停车场等,配套建设垃圾箱、水和电管网、消防等设施。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实行县负总责、部门抓好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的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需求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绿美景区建设工作中的问题事项。

  (二)坚持规划引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编制 A级景区绿化美化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实施范围、主要目标和实施步骤。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融入景区绿化美化规划设计,项目实施要纳入景区建设规划,并与景区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强化协调联动。县文化和旅游局要与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形成合力,在多规合一前提下,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自媒体等途径,加大宣传绿美景区建设的各类活动,切实做好绿美景区宣传报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政府重视、社会关注、人人爱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屏边县绿美A级景区建设导则

  

附件

  屏边县绿美A级景区建设导则

  根据《绿色旅游景区》(LB/T015—201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行业标准,提出绿美景区建设导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景区植绿补绿,提升绿化品质,丰富绿化品种,提高绿地游憩价值,形成适应景观环境、游览需求和自然条件的绿美景区。以提升景区游客游览体验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因景制宜、因游制宜,促进景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旅游资源价值提升,筑牢红河州高质量发展生态安全屏障。

  1.自然植被资源保护

  1.1景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应减少对自然植被的侵占和破坏,旅游设施和旅游活动开展应选址和布局在珍稀植物分布区以外,并应布局在不适宜绿化的难利用地段上。

  1.2景区内不销售以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为原料的土特产品和工艺品;不提供列入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为原料的餐饮和食品。

  1.3景区内不提供危害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存环境的旅游活动,如珍稀植物采摘,野生药材采摘等。

  1.4景区道路穿越重要植物群落,或生态敏感地段,要采用有效的保护措施,如采用离地木栈道或索道等措施。

  1.5对景区内重点保护的植物群落和珍稀植物分布区应设置保护标志和保护设施,进行有针对性地保护。

  2.生态安全

  2.1旅游设施和旅游活动设置要以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生性和完整性为原则,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进行旅游开发。

  2.2应保持景区内生态系统的本土性,禁止引进可能威胁当地物种生存的植物。

  2.3保护景区内物种生存环境,并通过人工种植等方式扩大适宜物种的生存空间;对景区内珍稀野生动物的繁殖地、栖息地设立保护隔离区和缓冲区。

  2.4景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应减少对自然植被的侵占和破坏,旅游设施和旅游活动应选址和布局在不适宜绿化地段和珍稀植物分布区以外。

  3.景观绿化

  3.1景区以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为主,多选用维护量小、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

  3.2根据景区自然环境进行合理的绿化配置,形成适合当地自然条件,品种丰富、具有观赏性的景观绿化效果。

  3.3应对景区内的裸露山体、荒地进行人工绿化。

  3.4因景区建设或其他旅游活动而造成的植被破坏,应采取人工绿化修复或封闭保护措施。

  3.5应采用无公害的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杀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使用,有效避免对景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损害。

  4.资源管理

  4.1对景区内各类景观资源,包括具有景观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地貌景观资源、珍稀动植物资源、景观水体资源、土地资源进行建档管理,设置保护标志。

  4.2制定濒危物种、生物多样性、自然水系、植被、景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度和实施方案,并纳入实时监测范围。

  4.3有条件的景区应建立有效地实施监测系统,对景区内各类的珍稀动植物资源进行实时监控管理,有效监控和防止景区发生滥杀、滥捕、滥垦、滥伐行为。

  5.卫生环境管理

  5.1景区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旅游景区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5.2旅游厕所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标识醒目,建筑造型与景观协调,具备水冲、通风设备。厕所内外整洁,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

  5.3垃圾箱布局合理,分类设置,标识明显,数量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6.人员培训

  6.1对景区员工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生态文明以及环境保护的行为规范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生态保护意识,培训率达到100%。

  6.2对管理人员进行绿色景区管理培训,培育具有绿色技术应用、绿色经济管理、绿色生态发展的景区管理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