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文章来源:屏边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3/07 23:26 字体:[]

 为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时期全县安全生产事业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县应急局牵头编制了《屏边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实施,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红河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提出2024年至2026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组织领导、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本方案是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时期安全生产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方案,也是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行动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行动目标:到2026年,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一是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二是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三是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四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王周林县长任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县级各职责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宋小鹏常务副县长负责领导和组织三年行动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负责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按时按质推进完成各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是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动。二是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三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行动。四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五是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六是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七是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八是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九是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十是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方案目标、重点任务如期完成,收到预期效果,着重强化组织领导、工作合力、安全投入、制度保障、正向激励、考核巡查等六个方面。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强化工作合力,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形成推动《方案》实施的强大合力。强化安全投入,探索利用政府预算内投资、财政专项经费、政府债务资金、政策性贷款等多种渠道,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投入力度。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强化制度保障,要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强化正向激励,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及省、州党委、政府有关规定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注意提拔晋升。强化考核巡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