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文旅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文章来源: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2/03/16 21:18 字体:[]

  由于近期疫情反复无常,国内呈现多点频发态势,加之当前流行的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性强、传播速度快、传播过程隐匿、感染症状不典型,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任务十分艰巨。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全力保障全县文旅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省州县有关精神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就全县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场所内部防控

  各场所要配备足够的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对经常接触的公共设施设备(如走廊、前台、座椅、洗手间及手经常接触的地方),每天清洁消毒2次以上;加强对茶具、杯具的清洁消毒;麦克风使用完毕后及时更换筒套,并做好清洁消毒;歌舞娱乐场所的点歌按钮、屏幕及附属设施,网吧的鼠标、键盘、显示屏、耳机、开机键、桌椅及附属设施,星级宾馆客房的所有附属设施应当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景区内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设施以及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要定时定人进行清洁消毒;及时清理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二、做好消费人员防护

  所有文旅消费人员进场所(景区)消费,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按照场所(景区)前台(入口处)设置的一米线,保持安全距离,有序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及行程卡、实名登记,并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严禁红码、黄码人员进入场所(景区),发现红码、黄码人员要及时上报。网吧消费者要隔座而坐。娱乐场所视包间面积大小,大包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小包间不超过6人。景区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从严调控日接待流量比例。旅行分社(网点)要严格执行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跨省旅游活动的最新通知。

  三、落实工作人员防护

  各场所(景区)要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所(景区)应检测体温、核验健康码。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体温异常者或出现可疑症状的,必须及时就医,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弄湿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4小时。

  四、严惩违规违纪行为

  各场所(景区)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州、县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积极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有效。广大消费人员要从爱护自己生命健康的角度出发,积极配合经营单位做好防控工作。对罔顾大局、我行我素的经营单位(场所),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寻衅滋事,扰乱经营秩序,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消费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严惩。

  举报电话:0873-3046003;

  特此公告。

  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