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倡议书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 发布日期:2024/01/30 08:24 字体:[]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市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文明城市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县空气质量有下降趋势,为持续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现向广大居民倡议:

  一、不自行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二、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三、不在汽车站、剧场、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商场、医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加油站、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严禁烟火的工厂及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燃放烟花爆竹。

  四、县城建成区除夕至元宵节(正月十五)期间少放烟花爆竹,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又喜庆的方式,取代传统燃放烟花爆竹,喜迎佳节,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让我们共同携手,从我做起,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文明的“低碳”春节。

  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顺意!

 

  屏边县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