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屏边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4/10 21:17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执行社会救助、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以及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预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教育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国际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红屏边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屏边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屏边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②与屏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屏边县民政局会同屏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屏边县行政区划图。

  ③与屏边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屏边县民政局、屏边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屏边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屏边县医疗保障局,屏边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2.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末独立核算机构1个,单位机构4个,其中:政府机关1个,为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个,事业单位财政补助3个,分别为:屏边苗族自治县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救助管理站。 2023年年末在职人数20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9人,事业人员在职人数11人,离休0人,遗属1人。

  3. 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进一步增强社会兜底保障实效。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社会救助体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以增强社会救助及时性、有效性为目标,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

  (2)进一步健全养老和儿童服务体系,补齐短板。结合我县实际,以满足老年人居老需求为主,建设1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托养中心2个,即白河镇1个、和平镇1个,提升城乡村(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争取上级资金,配齐80个村(社区)儿童之家设施。

  (3)进一步加快殡葬改革推进。致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殡仪馆、骨灰堂、公墓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底项目建设竣工,制定出台管理措施,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加快农村公益墓建设推进,完成7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工作。

  (4)进一步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按照中央、省、州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做好2023年第七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工作机制,丰富基层民主协商机制,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5)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查,注销和清理不发挥作用和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助力参与社会治理。

  (6)进一步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深入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换应用,严格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完成易地搬迁安置点命名和撤自然村并自然村的命名工作。依法管界护界,巩固平安和谐边界建设成果。

  (7)认真做好“十四五”规划。根据中央、省、州、县出台的文件要求,结合民政领域工作,谋划好民政“十四五”发展规划工作。

  (8)持续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创新。针对惠民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城乡(社区)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屏边实际,指导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推进、稳步运行。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扎实开展党的建设工作。一是局党组坚持强化一个“带”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局党组抓实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利用党组第一议题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等会议进行学习,充分发挥好模范带头和表率作用。目前,召开党组会议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支委会11次、党课4次。二是坚持强化一个“活”字,提升干部教育感染力。组织全体干部观看《莫贪身边小便宜》警示教育、《民法典宣传小视频》等宣教片。三是坚持强化一个“实”字,提升“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时效性。秉承“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理念,以典型引领、学习交流、研究讨论、微信工作等形式,对全县部分民政人员、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干部进行线上线下培训共计9次累计448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民政经办力量理论政策水平、依法办事能力

  (二)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管党治党。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全部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并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不搞“一言堂”,严格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2023年县委组织部进行人事谈话1次。三是从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防控机制建设,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和分析研判情况,强化对民政工作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问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监督管理。目前,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2次。

  (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狠抓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领导班子的“一岗双责”责任。严格落实每月向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分析研判报告制度,有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目前,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及网络安全部署工作1次。二是抓好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为加大宣传力度,在局机关院内增设6块宣传展板;按上级文件要求,从3月份开始每月召开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目前,意识形态及网络安全分析研判4次。对本局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进行监控,未发生错误报道或不当言论现象,未出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十种情形。三是建立健全舆情风险评估和新闻应急处置机制,对突发事件、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利用各种媒体正面报道各类突发事件情况,把控舆论导向,防止负面舆情的炒作。

  (四)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全力推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大力推动“一线工作法”,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探索“党建+社会救助”网格化管理,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激发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立足岗位,积极主动投身于民政事业各项工作中,促进民生兜底保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制定印发《中共屏边县民政局党组党建引领网格化管理民生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形成四级网格管理,实现对各自民生保障实施区域和资料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做到民生保障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截至目前,屏边县共有城乡低保保障对象7827户10911人,其中城市低保1037户1380人,农村低保6790户9531人,特困供养498户509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884.07万元,其中城市低保667.99万元、农村低保3216.08万元,特困供养金582.72万元;全县累计实施临时救助532户171.13万元。

  (五)以意识形态工作为抓手,切实抓好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坚持以意识形态为抓手,引领干部职工在新时代的思想政治教育,一是严格落实分析研判,对民政口工作中基层政权、社会救助保障等领域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进行分析研判,深入基层调研,认真听取基层各方面意见,有针对性地对各领域的意识形态存在风险作出分析判断。二是上意识形态专题党课,课前认真做好准备,党组书记亲自给干部职工作分析研判,指出工作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有针对性提出工作的措施和对策,使意识形态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三是坚持执行半年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制度。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专题通报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及处置情况。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预算基础上,结合202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的原则及2023年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确定绩效目标。我局按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定整体绩效指标35个,其中,数量指标9个、质量指标7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13个、社会效益指标3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分别编制7个项目的绩效指标。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局及时组织开展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1.加强领导,确保绩效工作组织保障。为及时开展2022年绩效管理工作并抓紧抓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财务科负责绩效管理的具体工作。2.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绩效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开展绩效管理工作。3.确定绩效指标,强化绩效目标编审监控运行。(1)强化绩效目标编审。2021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预算基础上,结合202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的原则及2023年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确定绩效目标。我局按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定整体绩效指标35个,其中,数量指标9个、质量指标7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13个、社会效益指标3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分别编制7个项目的绩效指标。(2)依据绩效指标,全面实施绩效运行监控。为加强绩效目标完成,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全面运行监控。分别于1—6月、1—9月对机关及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进行绩效目标运行完成情况监控。11月底完成全年绩效监控及考核自评工作。(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设定48个绩效指标大部分已完成,14个项目绩效指标均已完成。4.绩效考核情况。按照财政绩效下发的考评细则及考评指标,我局进行自评,自评分为98.99分。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 预算批复情况。

  我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2157220.63元,其中:本级安排(公共财政预算)12157220.63元。

  我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2157220.63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4966.47元,项目支出2112254.16元。

  我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65379.00元。

  2. 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预算收入12157220.63元,2023年预算支出12157220.63元。2023年决算收入68115706.96元,2023年决算支出68105706.96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预算收入12157220.63元,2023年预算支出12157220.63元。2023年决算收入68115706.96元,2023年决算支出68105706.96元。其中:

  1、20802款民政管理事务预算收入2451083.39元、预算支出2451083.391元,决算收入4112992.2元、决算支出4102992.2元。

  2、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预算收入796132.84元、预算支出796132.84元,决算收入305996.98元、决算支出305996.98元。

  3、20808款 抚恤预算收入131360.32元、预算支出131360.32元、决算收入77100.4元、决算支出77100.4元。

  4、20810款社会福利预算收入592200.00元、预算支出592200.00元、决算收入7570940.98元、决算支出7570940.98元。

  5、20811款残疾人事业预算收入0元、预算支出0元,决算收入3283320.00元、决算支出3283320.00元。

  6、20819款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预算收入1520054.16元、预算支出1520054.16元,决算收入42806121.00元、决算支出42806121.00元。

  7、20820 款临时救助支出预算收入0元、预算支出0元,决算收入2202125.74元、决算支出2202125.74元。

  8、20821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预算收入6232457.00元、预算支出6232457.00元,决算收入6377603.00元、决算支出750,000.00元。

  9、210款卫生健康预算收入203625.08元、预算支出203625.08元,决算收入195021.66元、决算支出195021.66元。

  10、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预算收入230307.84元、预算支出230307.84元,决算收入234735.00元、决算支出234735.00元。

  11、229款其他支出预算收入0元、预算支出0元,决算收入949750.00元、决算支出949750.00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整体支出设定35个绩效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35个,占总指标数的100%,详见“屏边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三)绩效自评结论

  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3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按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等级为“优”。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屏边县民政局部门总收入决算数6811.57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6811.57万元。总支出决算数681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办公经费。项目支出6468.7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等项目。

  1. 目标设定(7分)。针对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从部门是否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是否充分,是否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是否科学、合理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7分。

  2. 预算配置(8分)。针对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从年度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是否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是否充分,项目支出中存在列支基本支出内容,或基本支出是否留有缺口,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8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及时组织开展了2023绩效目标自评工作,对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分析,我单位整体支出设定35个绩效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35个,占总指标数的100%

  1. 预算执行(8分)。针对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从部门是否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当年预算安排数的比率,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收入依据是否充分、来源是否合规,是否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6.99分。

  2. 预算绩效管理(8分)。针对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从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是否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并且有效开展部门预算绩效工作。是否对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算决算公开。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8分。

  3. 资产管理(4分)。针对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从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4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履职(35分)。针对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从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35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30分)。针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从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履行职责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反映部门履职过程中的廉政情况。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30分。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 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目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 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并对后期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增加了难度。

  3. 部分项目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未完全按年初计划开展,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拉低了绩效评价得分。如:因受疫情客观因素的影响,取消了财政干部培训和珠算心算比赛,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相应绩效指标的完成。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 提高认识,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项目前期的调研决策工作。

  2. 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单位年度考评目标任务。

  3. 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确保年内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我单位专门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所取得的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预算管理,确保预算有效执行。

  强化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确保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超预算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抓好绩效目标编制。

  我单位在编制部门及项目预算时,同时编制了相应的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管理覆盖率达100%。

  六、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屏边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屏边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屏边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