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屏边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中共屏边县委政法委 发布日期:2024/04/09 16:19 字体:[]

  

  一、基本情况

  1.处理突发事件经费:针对性处理突发事件开展支出,正确妥善地做好突发事件中的媒体应对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处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事件发生的突发事件。

  2.反邪教教育转化经费:按照“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工作整体仗”的统一部署要求,开展分类帮教活动,切实掌握其思想状况,深入做好有关人员的巩固帮教转化工作。

  3.反邪教深挖打击经费:严格按照610工作目标责任制狠抓落实,确保我县社会政治稳定,实现全县无非法集会,无群众闹事,无越级上访,无暗中串联、无下载、复制、散发、张贴反动宣传品行为。为防范反邪教活动奠定坚实基础,创造良好环境。

  4.反邪教宣传揭批经费:加强反邪教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反邪教意识。

  5.全县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通过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斗争,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6.涉法涉讼专项救助经费:用于救助政法各部门在办理案件、处理信访过程中,认为符合规定的救助情形且确需救助的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旨在解决救助对象的实际生活困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政法委大案要案经费:用于处理大案要案工作所需,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督查,督促、推动政法各部门查处大案要案,组织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

  8.政法委常委工作经费:根据相关要求开展日常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9.政法委见义勇为经费:用于见义勇为工作所需经费及奖励见义勇为行为。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秩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0.政法委矛盾纠纷调解“以奖代补”经费:按省、州、县文件规定用于奖补各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工作,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11.政法委综治维稳及平安屏边建设经费:保障平安建设业务培训,宣传,县级综治中心建设启动、重大会议、重要活动及特殊敏感时期维稳信访安保、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乡镇综治办、村、社区综治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雪亮工程及综治视联网建设、6995网格化建设、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党委政法委视频会议系统、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等。

  12.反邪教防范控制经费:坚持“主动进攻、讲究策略、科学有效”的要求,努力把握新形势、新特点,统筹抓好邪教防范处理,进一步开展集中清理清查反动宣传品专项活动。

  13.610办工作经费:强化对防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以各级“两会”等敏感时期防控工作为重点,制定完善并适时启动工作预案,严格执行季度排查和日常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排查制度,完善邪教活动信息预警、风险评估、联合查处等工作机制。

  14.省、州转移支付资金:提高站位防风险,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引,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健全制度防风险,积极应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新业态给行业监管带来的新风险新挑战,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法规,从政策制度源头防范各类风险隐患的产生。完善系统防风险,构建从源头、传导、转化各环节进行防控的完整链条,打好化危为机的战略主动仗。全力攻坚防风险,加大对风险陈案的化解攻坚力度,严防各类风险蔓延扩散、交织叠加、转化升级。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设置绩效评价岗,目前在岗一人兼预算相关工作。虽然人少事多。但我们一直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级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我委的预算绩效管理方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推进,建立了县级绩效考评管理方法、工作流程,建立了工程单位、财政、审计、人大、政协等部门有机结合的绩 效评价管理制度。制定了相应的绩效考评方案、考评程序、考评管理方法和指标体系并公布实施,使我市的绩效考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便于以后的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了解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效果,客观公正地反映2023年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实现程度,总结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管理体系,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绩效评价对象:2023年度部门项目资金收支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

  绩效评价范围:包括县本级财政安排的13个项目资金及中央、省、州补助的1个项目资金,共涉及资金121.04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

  2.绩效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屏财发〔2020〕106号);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3.绩效指标体系。

  项目绩效指标体系设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指标,根据项目实施特性将4个一级指标分解为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项目效益、服务满意度11个二级指标,并细化分解为若干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及指标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决策10%,过程10%,产出50%,效果30%。

  4.评价方法。

  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介绍、核对财务账目、检查档案资料、实地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主要采用目标评价法、询问查证法、公众评议法等方法,现场评价与资料评价相结合,重点查看账目,账实对照,对资金使用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总体性评价。

  5.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自评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6.评价抽样。

  中共屏边县委政法委2023年项目涉及资金121.04万元,本次绩效自评抽取资金121.04万元,抽样比例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函》文件,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尹仕杰任组长,办公室主任高杰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为组员,组成评价工作小组。

  组长主要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总体质量,负责与业务有关各方在重大事项方面充分且及时沟通,解决业务执行中所有重大方面的相关事项。副组长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复核,对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质量起到保障作用。各业务科室长、财务人员,负责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具体实施,进行整体支出前期调研、制定绩效指标体系、实施方案,编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610办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75分,评价等级为“中”;处理突发事件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73.5分,评价等级为“中”;反邪教防范控制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1分,评价等级为“优”;反邪教教育转化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6分,评价等级为“良”;反邪教深挖打击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6分,评价等级为“良”;反邪教宣传揭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均为91分,评价等级为“优”;全县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0分,评价等级为“良”;涉法涉讼专项救助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70分,评价等级为“中”;政法委常委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0.9分,评价等级为“良”;政法委大案要案经费绩效自评得分60.02分,评价等级为“中”;政法委见义勇为经费绩效自评得分67.8分,评价等级为“中”;政法委矛盾纠纷调解“以奖代补”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政法委综治维稳及平安屏边建设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省、州转移支付资金(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普法强基补短板、市域社会化治理、无命案县以奖代补、防范化解政法综治维稳领域重大风险补助经费)绩效自评得分70.6分,评价等级为“中”。详细评分见附件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已完成各项年度指标值,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预定状态,详见附件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各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均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每一具体项目都有相关的政策文件支撑,资金配置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政法委的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已连续实施多年,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完善,设立了工作计划、 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工作总结等环节,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或规定流程开展工作,具备完整的规范和保障制度。所有项目金额用于履行政法责任,主动服务发展要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保障。继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努力使严重刑事案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边疆繁荣稳定、边防持续巩固、国家长治久安。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财政局的指导下,县委政法委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强化措施,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能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部门整体支出保障县委政法委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大多项目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行政效能和资金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以主要副书记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项目单位的沟通配合、业务培训和指导,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评估工作。二是执行到位,强化绩效监控。县委政法委的各项绩效目标实施范围广,覆盖面大。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措施,年末有总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和绩效管理制度,确保各绩效项目顺利、规范、有序地完成,取得更大、更多的社会效益。三是规范管理,强化制度建设。结合预算、绩效、资金管理的新要求,在已制定的制度建设中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项目集体决策,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和手续规范,确保项目经费执行到位,规范使用、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分项目预算完成率低,预算执行进度不及时,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量化、细化不够,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跟踪管理相关工作落实有待加强。

  七、有关建议

  (一)完善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压实责任。加快2023年资金支付进度,年终时,资金支付进度达到90%以上。做好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双监控”工作。对下拨到各部门、乡镇的项目资金进行跟踪,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二)加强绩效目标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每年预算申报前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并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排序、安排预算申报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水平。对编制绩效目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并提供绩效目标编制模板,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三是加强部门内部协调机制。落实部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部门内部财务人员以及业务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共同配合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中共屏边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中共屏边县委政法委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