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白河镇汤东新村、湾河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公告

文章来源:屏边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3/12/12 17:24 字体:[]

2023年第14号

(总第333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1月5日,对屏边县白河镇汤东新村、湾河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白河镇汤东新村扶贫搬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村内道路硬化、配套挡墙、新建活动室、公厕等。项目开工日期:2017年9月,项目竣工日期:2018年9月,完工送审投资2 371 826.34元。

  2.白河镇湾河新村扶贫搬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村内道路硬化、配套挡墙、新建活动室、公厕、路灯安装等。项目开工日期:2017年9月,竣工日期:2017年12月,完工送审投资        1 545 482.37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68 836.41元。

  (二)多支付工程款603 290.49元。

  (三)账务处理不规范。

  (四)原始凭证资金拨款审批表,支付审批表与实际支付资金不一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要求依法进行整改;对支付工程款的问题,责令白河镇人民政府限期收回多支付工程款上缴县级财政;对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对始凭证资金拨款审批表,支付审批表与实际支付资金不一致的问题,责令白河镇人民政府应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更正、补充。

  审计建议:(一)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认真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工程结算的真实性,避免出现多计、多付工程款问题的发生。(二)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相关要求,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三)及时补充完善凭证附件,进一步加强资金支付审核,及时取得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规范账务处理工作。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和下发了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屏边县白河镇人民政府已严格按《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白河镇汤东新村、湾河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报告》(屏审报〔2023〕1号)文件要求对多计的工程款依法进行整改;对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白河镇人民政府已将施工单位起诉至屏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已下达了民事裁定书[(2023)云2523诉前调确239号],定于2024年2月29日前退还多支付白河镇汤东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款;对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白河镇政府已组织财务人员对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财务核算;对原始凭证资金拨款审批表,支付审批表与实际支付资金不一致的问题,白河镇政府已将记录不完整和不准确的审批表按照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了补充和更正。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