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2021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二标段)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公告

文章来源:屏边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3/12/12 17:22 字体:[]

 2023年第13号

(总第332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2月28日,对屏边县2021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二标段)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屏边县2021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二标段)批复建设规模:9条自然村通硬化道路,约36.428公里,概算投资金额为29 755 310元。其中有4条路在计划下达前已完成建设,此次实际实施道路硬化仅有5条,分别为:玉屏镇龙古村委会白河田公路、白云乡白泥塘村委会新农村公路、和平镇和平村委会新寨公路、新现镇马卡村委会白卡公路石碑冲段、和平镇红星村委会左合母公路,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2022年6月竣工,完工送审结算价款为14 366 471.62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价款66 764.01元。

  (二)公路路缘石及边沟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混凝土强度不达标。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要求依法进行整改;对部分公路路缘石及边沟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混凝土强度不达标的问题,责令屏边县交通局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施工合同、施工技术标准依法进行整改。

  审计建议:(一)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认真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工程结算的真实性,避免出现多计工程款问题的发生。

  (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和下发了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屏边县交通运输局已严格按《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2021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二标段)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报告》(屏审报〔2023〕3号)文件要求对多计的工程款依法进行整改,对公路路缘石及边沟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部分进行拆除修复重建。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