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4号
(总第3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30日,对新华乡河南村、阿母黑村片区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华乡河南村、阿母黑村片区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老木冲至马转坡、潘家屋基村、石洞门至河南村产业道路路面硬化,宽3.5米。其中:老木冲至马转坡村道路长1540米、潘家屋基村道路长1507米、石洞门至河南村进村道路长1759米,项目于2020年5月开工,2021年8月竣工。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27 223.32元。
新华乡河南村、阿母黑村片区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送审总投资2 768 854.74元,经审计抽查部分单项工程,发现多计工程价款127 223.32元。
(二)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未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2020年4月10日屏边县新华乡人民政府委托云南易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此项目招标代理相关工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2020年4月13日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竞争性磋商投标邀请书。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认真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工程结算的真实性,避免出现多计工程款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对采购相关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和下发了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屏边县新华乡人民政府已严格按《屏边县审计局关于新华乡河南村、阿母黑村片区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报告》(屏审报〔2022〕6号)文件要求对多计的工程款依法进行整改,加强对采购相关法规的学习,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