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加强营运管理和服务监督,创造一个规范有序、服务良好的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营运环境,切实保障屏边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经过成本监审、价格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调整方案》公告如下:
一、执行票价
(一)白天(6:00—22:00) 起步价为7.00元/2公里(含2公里);夜间22:01时至次日05:59时起步价为8.00元/2公里(含2公里),超2公里后基价为2.00元/公里。
(二)计价方式。超过2公里的,以每500米为计价单元,不足500米以500米计价,超过500米不足1公里以1公里计价。
(三)在行驶途中每等候2分钟加收0.5公里的基价费用,免费等候时间为5分钟,车辆再次行驶100米后自动停止。
(四)乘客上车后车辆起步即开始打表计费,出租车不打表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从严处罚。
二、执行范围
东至水冲子加油站,东南至红旗水库,南至凹嘎村,西南至融水寨,西北至火车站,超出此范围的出租车业务,收费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三、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