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208
信息分类
部门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
发布机构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
文号
屏财资环发〔2021〕15号
发布日期
2022-07-07
信息名称
屏边县财政局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

县林业和草原局、玉屏镇、新现镇、新华乡、和平镇、白云乡、湾塘乡、白河镇人民政府: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 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1〕60号), 结合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48.88 万元下达你们,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和附件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请列“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府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和附件2。

  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将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此次下达的资金绩效目标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1.2021年屏边县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县级管护费分配表

  2.2021年屏边县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补偿费分配表

  3.2021年屏边县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屏边县财政局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