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022
信息分类
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
发布机构
白河镇人民政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3
信息名称
屏边县白河镇2024年部门预算

  屏边县白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白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白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屏边县白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讨论决定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培育、提高村(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拟订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重大事项的发展规划。

  3.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基层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使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4.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强化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一战线工作,加强信访工作的协调指导,强化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及时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5.组织开展好党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认真办理答复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6.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

  7.负责机关公务员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使用等人事管理工作。

  8.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9.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生产生活中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权。

  10.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利用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救助等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11.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各类事项的指导与监管。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白河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政策研究、档案、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文秘、办文办会、督查督办、保密、财务、政务服务、电子政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关事务、自身建设、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政协活动组、“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党员日常管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代表大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及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培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等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务承办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人民防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业和草原利用及保护、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通信、电力、统计、能源开发和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供销合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协、商会、红十字会、文学艺术、计划生育、爱国卫生、防震减灾、气象等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依法治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

  5.乡村振兴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全面工作。协调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对困难人群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防返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帮扶方案,负责产业项目财政发展资金的项目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宣传和调研,承担全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发培训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白河镇设置8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经营、农村统计调查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体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村容镇貌、人居环境、农村危房改造、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集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处理林权纠纷,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造林绿化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

  6.水务服务中心。承办辖区内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利建设项目、水资源管理、河道治理、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人畜饮水工程管理维护、产业水利基础设施维护、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7.财政所。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金融职责;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管理,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预算收入及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8.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承担县级权责清单主管部门及司法行政部门确定的各乡镇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职责等。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狠抓产业提质增效。一要做优一产强基础。持续推进原有的菠萝蜜、荔枝、芒果等重点产业的品种改良,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继续发展以蜜本南瓜、人参果、香芋、西瓜、鲜食玉米等农特产品种植,建成砂仁规范化种植基地,带动砂仁产业提质增效,以提升产品品质、打造特色为重点,通过品牌打造、绿色发展、科技支撑,助推一产做大做强,实现助农增收。二要做强二产延链条。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农业产业经营主体,着力建设一批水果、中药材、渔业养殖加工厂,形成农产品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完整产业链,做实产业发展“后半篇”文章。三要做活三产添动力。主动融入州、县旅游发展整体布局,加快推进百年滇越铁路民族团结商贸小镇二期工程建设,依托火车集市、滴水白鹤水上乐园、热带水果采摘体验项目、白河凉鸡和壮家花米饭制作体验,将白河打造成“滇越铁路”精品旅游线路打卡点,推动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

  2.狠抓项目落实落地。一要夯实道路基础设施。积极做好国道G219线改扩建、屏边县农村公路建设PPP项目、30户以上自然村通村硬化路协调服务工作,力争实施一批防火通道、产业道路提质改造,不断提升群众出行服务保障水平。二要完善水利管网建设。以服务和带动产业发展为导向,积极争取项目逐步完善云洞水库灌区、白鹤山灌区灌溉系统建设,为产业集群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三要持续推进乡村建设。持续实施一批人饮修复改造项目,逐步完善农村饮水管护制度,持续推进一批村内道路硬化,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等项目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功能配套设施。加快农房抗震安居房建设步伐,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继续规划、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和民族团结示范村,有力推动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落地出效。

  3.狠抓环境内外兼修。一要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深入践行“两山”理论,继续深化“河长制”,打造河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环境,争取将云洞水库创建成国家级“美丽河湖”。全面贯彻落实“林长制”,加大林政资源管护力度,严厉打击毁林开荒、破坏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持续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实施好森林防火通道等建设项目,确保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加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侵占河道、乱占耕地等违法行为,继续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理念,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二要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实施白河和四寨2个绿美集镇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集镇“两污”治理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集镇精细化管理体系,形成长效管护机制。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动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提质增效,努力创建一批“绿美乡村”,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三要进一步提升人文环境。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阵地作用,多形式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选树工作,让群众在精神文明创建中增强自豪感、自觉性、凝聚力。抓好移风易俗、家庭美德建设,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家庭观、消费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敬老爱幼、邻里互助、团结和睦、崇尚向善的浓厚文明乡风。继续深挖传统民俗文化,激发文艺创作活力,积极举办“花米饭节”“我为群众办实事—文化进万家”“乡村振兴杯”篮球赛事等系列群众文体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狠抓公共安全管控。一要深化平安白河建设。切实抓好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维稳和民族宗教事务等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和婚恋纠纷、邻里矛盾等各类民事纠纷调处力度,力争将放阳村打造成“枫桥经验”示范村,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二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巩固普法强基补短板成果,常态化开展国家安全跨境违法犯罪等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总体国家安全观意识,筑牢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的坚固屏障,持续深入开展防范电信诈骗、枪爆物品整治、“三非”人员管理试点等工作,全力遏制恶性案件发生,进一步提升辖区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三要守牢安全生产防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红河州安全生产“六大攻坚行动”,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持不懈抓实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各领域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白河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5.狠抓民生实事工程。一要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加大整合涉农帮扶资金投入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健全完善产业、就业长效帮扶机制,积极开展就业引导和技术培训,着力提升群众“造血”能力,进一步激发群众发展内生动力,实现低收入人群人均年纯收入过万目标。二要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条件。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启动实施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持续强化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积极支持白河卫生院争创国家推荐标准卫生院,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卫生治理能力。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动农村殡葬制度全面实施。三要持续落实民生保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加大两保征缴力度,做好退役军人和参战退役老兵优抚优待工作,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水平。认真抓好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特困供养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遍访力度,做到在遍访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成白河镇农村企业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现“老有所养”。进一步提升对刑释人员、精神障碍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服务管理水平,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的发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白河镇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8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 28人,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6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5人,财政差额保障人员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收入15762004.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762004.9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务收入减少6178.94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减变化较大,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减少,导致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减少;二是卫生健康收入预算减少,本年减少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762004.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762004.9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78.94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减变化较大,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减少,导致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减少;二是卫生健康收入预算减少,本年减少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15762004.9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762004.99元,其中:基本支出14850504.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178.94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减变化较大,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减少,导致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减少;二是卫生健康收入预算减少,本年减少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项目支出911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00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一人,乡镇工作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支出8812577.43元,其中:人大事务支出143963.76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839063.87元;纪委监察事务支出300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799549.8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府、党委部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和纪委办案业务方面等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支出331456.11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2284074.23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69302.45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526822.5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32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及全镇职工养老保险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550350.2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0350.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680781.94元,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科目支出2394764.67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708000.41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白河镇2024年预算基本支出14850504.99元,项目支出911500元。其中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务接待及其他公用支出等方面;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全镇开展工作产生的费用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白河镇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白河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0017元,较上年减少1.2元,下降0.0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白河镇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白河镇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6560元,较上年减少0.86元,下降0.000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4次,共计接待279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结合上年度支出情况,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白河镇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3457元,较上年减少0.34元,下降0.00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457元,较上年减少0.34元,下降0.000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减低车辆运行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乡镇工作经费项目

  白河镇乡镇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455000元,主要用于一是更换办公设备。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民办事,及时完成上级工作任务;二是公务用车维护。确保镇公车正常运行,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会议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群众与时俱进,提高自身水平,第一时间熟悉相关政策知识:充分保障人员,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保障我镇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促进我镇经济社会较快增长,切实改善民生,全面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持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二)纪委办案业务费项目

  纪委办案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30000元。一是用于纪委监督检查办案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接待、住宿、下乡公车燃油费等费用,保障纪委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费用。保障纪检办案机构日常运转。保持人民群众满意度大于98%以上。

  (三)村委会及村小组工作经费项目

  村委会及村小组工作经费。预算金额426500元。一是每个村委会30000元,白河镇12个村委会,共360000元;二是每个村小组500元,白河镇133个村民小组共66500元。用于保障村委会及村小组日常工作运转。保持百姓对村委会及村小组服务工作满意度大于98%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指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白河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10000元(含人员经费、乡镇工作经费、纪委办案业务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2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人,人员经费及乡镇工作经费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白河镇资产总额43639626.53元,其中流动资产6413284.82元、非流动资产37226341.71元,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2042818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012666.55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8785489.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7项,账面原值3256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的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