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947
信息分类
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
发布机构
屏边县新华中心学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2
信息名称
屏边县新华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001600000

  屏边县新华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新华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新华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屏边县新华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屏边县新华中心学校是县教育体育局主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在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有关教育政策,组织指导、落实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负责所在乡镇小学基础教育招生工作,为初中学校输送更多优秀的学生,为贯彻九年制义务教育打下坚实基础,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严格做好控制辍学工作,维护职工利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以教职工跟学生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政策,认真抓好义务教育教学工作。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培养学生习惯,认真实施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接受上级检查、指导、监督,制定和落实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办学质量。承办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财务处、办公室、门卫室、党建办、少队室。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新华小学、河南小学、阿母黑小学。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在县教育体育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屏边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资源优化整合提升和教育脱贫攻坚的主要目标及重点工程,着力强化教育党建工作,着力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着力抓好教育扶贫工作,着力抓好校园安全工作,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推进屏边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苗乡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7人。在职实有10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车辆无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336,063.3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336,063.37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比2023年增加567,621.33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人数及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336,063.37元,其中:本年收入17,336,063.37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336,063.3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比2023年增加567,621.33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人数及工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336,063.3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336,063.37元,其中:基本支出17,336,063.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7,621.33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人数及工资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是没有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2050202小学教育支出12,038,283.4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50,503.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5,569.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03,797.24元,主要用于遗嘱生活补助支出。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85,086.01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3,421.53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缴费和工伤保险支出。

  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289,401.9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是县级二级预算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新华中心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985.90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49,470.00元,较上年减少1,484.1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新华中心学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新华中心学校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7,985.90元,较上年减少1,484.1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380人次。

  减少原因:按照上级压减三公经费的要求压减预算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新华中心学校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车辆不属于在编车辆未安排公车运行维护经费。

  较上年一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新华中心学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屏边县新华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3,001,217.52元,其中,流动资产2,174,974.20元,固定资产5,811,737.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014,506.00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68,687.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29,832.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00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