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904
信息分类
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
发布机构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2
信息名称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本级)预算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屏边县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屏边苗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屏边苗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体制改革与信息化科、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监测科、行政审批科、职业健康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宣传科教科、妇幼健康科、老龄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长期坚持的学习主题,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卫生健康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推进“五个卫健”创建,开展好第二批主题教育,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践行“十种鲜明导向”,努力解决一批群众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同体建设。一是完善医共体改革配套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医保打包付费方案,调整完善医共体内部绩效考核分配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二是建强龙头医院。推进医院“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依托重症医学科建设“重症监护中心”、麻醉医学科建设“麻醉疼痛诊疗中心”、心血管内分泌科建设“慢病管理中心”,补齐县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逐步实现县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三是探索推动医防融合发展。不断完善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医防协同机制,优化整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医疗卫生资源,纳入医共体成员单位管理,加快推进医共体一体化管理中心建设,制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绩效工资管理、医防融合、分级诊疗等相关管理办法,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快实现医共体内“八统一”,推动医共体成员单位共同发展。

  3.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一是重点建设中心卫生院。推动和平镇中心卫生院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改造完善业务科室,购置先进医疗设备,打造成为集县域片区内急诊急救、慢性病诊疗、康复、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为一体的区域医疗副中心。进一步统筹县域医疗资源,组建帮扶小分队,全力支持白河镇中心卫生院创建国家推荐标准卫生院。二是全面提升乡村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依托医共体建设,选派业务骨干轮换驻点传帮带,帮助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推动30个村卫生室创建国家基本标准卫生室,通过开展服务能力评价,提升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水平。建立“卫生院下沉精准带教、县级医院跟师提升”乡村医生分类培养机制,提升村医业务能力,逐步推动乡村医生职业化转变。三是建强屏边县中医院。加强中医临床医学中心、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培养更多的中医药人才,发挥中医在疾病预防、医疗救治中的独特作用。用好社会办医力量,在加大民族医药招商的同时,挖掘和培植本土民族医药个体诊所,帮助和引导有发展潜力传统诊所向中医诊所转型发展,协同带动苗医苗药传承发展。

  4.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扛牢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联系单位和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公立医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建设“六清医院”。二是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按照省州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三是保持高压整治医疗乱象,做到高度重视、严格执法、完善机制、及时上报,维护好我县的医疗市场秩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财务总收入5,358,252.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58,252.4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45,049.54元,增幅是6.88%,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和国家薪资政策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5,358,252.44元,其中:本年收入5,358,252.4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58,252.4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45,049.54元,增幅是6.88%,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和国家薪资政策调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支出5,358,252.4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358,252.44元,其中:基本支出5,140,274.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49,491.3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和国家薪资政策调整;项目支出217,97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441.80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配套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24年卫生健康局支出5,358,252.44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493,024.8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97,126.4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0,498.16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2,664.56元;(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3,064,536.33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57,400.00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7,978.20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70,560.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0,428.24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9,718.63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0,870.34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83,446.78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7,330.00元,较上年减少9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没有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2024年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没有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2023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两年对比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无变化。2024年预算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7,330元,较上年减少9元,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0次,共计接待4,940人次。

  减少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局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的开支。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相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考核、验收、交流产生的用餐费;对基层卫生机构人员开展培训及开展相关中心工作所产生的用餐费等。如公共卫生项目检查督导,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预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配套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慢性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健康促进和实施健康行动计划,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0,605.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9,215.75元,与上年相比增幅为22.23%。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及人均办公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6,021,524.16元,其中,流动资产850,976.53元,固定资产4,480,259.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90,288.3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7,037.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16,123.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00平方米,账面原值1,300,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的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