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900
信息分类
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
发布机构
屏边县财政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2
信息名称
屏边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1800000

  屏边县财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屏边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屏边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执行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县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制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偿还工作;代表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0.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3.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全县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15.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按照国家、省、州、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有关制度、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州、县关于发展金融业的部署要求;组织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19.负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20.负责县人民政府与中央驻县金融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县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21.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2.负责在中央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配合做好县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4.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5.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屏边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和县非税收入管理局,2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财政监督、税政和法规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国库支付科、经济建设科、行政科、政法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金融和对外合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国有企业管理科、金融监管合作稳定科,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设4个业务科分别是:综合科、征管科、计划稽查科、票据管理科。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绩效评价中心

  2.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的领导,加强重大决策财力保障。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不动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对中央和省州县的重大战略、重大决策、重大任务的财力保障,全力支持高质量发展。

  2.坚持稳中求进,持续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一是坚持把稳增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支持经济发展,不断夯实财源基础。二是抢抓政策机遇,找准政策切入点,加强向上汇报沟通,积极争取重点项目建设、财力性补助、专项债务等政策资金支持。三是加大财政收入预测研判力度,充分挖掘税收增收潜力,持续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奋力完成财政收入增长预期目标。

  3.坚持适度加力,保持财政适当支出强度。一是做好财政收入统筹工作,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有效带动投资放大效应。二是加强对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住房城乡等各项事业的保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支出进度,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三是继续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强化财政运行监控,筑牢兜实“三保”底线,为全县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坚强保障。

  4.坚持提质增效,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会议、差旅等费用标准,腾出更多财力用于化解债务风险。二是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刚性、保重点的支出优先顺序,合理安排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三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着力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财务联审检查,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5.坚持防范风险,护航经济持续稳健发展。一是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加强对PPP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分析研判存在的困难、问题和风险,稳妥做好处置工作。三是持续开展“七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金融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抓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良贷款清收,促进金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6.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强化预算执行和约束机制,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二是探索推行预算单位财务联审电子化审核,强化数据分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助力集约高效办公。三是加快调整优化部分县级预算单位设置,有效整合财务人力资源,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四是切实抓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会计管理、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等改革工作,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284915.8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84915.8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38695.35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了3人,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284915.85元,其中:本年收入8284915.8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84915.8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38695.35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了3人,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284915.8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284915.85元,其中:基本支出8084915.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8695.3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较上年减少了3人,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10601款支出5317803.09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010699款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相关工作;2080501款支出114963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080502款支出2775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080505款支出694221.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0801款支出84033.36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2101101款支出254841.1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款支出53462.6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款支出41168.66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0201款支出462002.4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5000元,较上年减少2500元,下降2.8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财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财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5000元,较上年减少2500元,下降2.8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0次,共计接待1900人次。

  减少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财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建立预算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10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1个,事前绩效评估项目1个,财政项目绩效目标评审全覆盖,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财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92759.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280.32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提高日常公用经费的预算,所以与上年对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屏边县财政局资产总额555488.76元,其中,流动资产23084.09元,固定资产528951.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453.3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128.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4588.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的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1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