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X2YN202104180014交办投诉问题核实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作者: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次数:

州环保督察办:

  2021年4月19日,屏边县收到红督转〔2021〕37号文件交办的X2YN202104180014投诉问题。屏边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于2021年4月19日17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安排县扶贫办、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民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立即调查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X2YN202104180014。投诉人反映:红河州屏边县白河镇竹棚村龙某某骗取国家扶贫资金,在该村生态林范围内挖山毁林修建“活人墓”。

  二、属实情况

  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三、重复情况

  与2016年、2018年、2021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均不重复。

  四、办结情况

  已办结。

  五、核实处理情况

  4月19日18时,屏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红昌带领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主要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联合调查核实处理,核实情况如下:

  “龙某某”,系屏边县白河镇团结村委会竹棚寨村民,男,壮族,1940年出生。

  (一)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问题核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龙某某户(家庭人口3人)为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该户历年来仅获得了养老保险金、退耕还林补助金、耕地力保护补贴、生态公益林补贴等国家惠农补贴资金,未享受过扶贫补助资金。同时该户所在村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村,根据相关规定,该户享受的是易地扶贫搬迁中非建档立卡户同步搬迁户补助政策,由县级自筹资金补助4万元,并自行申请银行贷款资金6万元用于建房,不存在骗取国家扶贫资金情况。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二)生态林范围内挖山毁林核查情况

  经核实,龙某某所建墓地小地名为“小丫口”,面积9.6367平方米,经技术人员比对“2019年屏边县林地一张图”和公益林数据,该地块在国家级公益林图斑内,林班号为0055,小班号0003,该地块为竹棚村民小组集体林地,墓地所建位置属于荒地为无立木林地,墓地旁为集体杉木林地,建墓地时无毁林行为。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三)修建“活人墓”问题核实的情况

  经查,龙某某确实修建有“活人墓”连体两穴。该举报内容属实。目前“活人墓”已拆除,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六、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无

  七、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县将由民政部门牵头深入村寨,对殡葬法律法规及殡葬改革的有关知识和要求进行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殡葬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九、现场图片

2021年4月1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雄文召开信访办理专题会议图片

 

龙某某修建的“活人墓”连体两穴图片(2021年4月19日)

 

“活人墓”拆除图片(2021年4月20日)

 

“活人墓”拆除后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2021年4月20日)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