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问题的公告

文章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发布日期:2021/04/19    浏览次数:

  2021年4月19日,屏边县人民政府接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红督转〔2021〕37号)。现将转办内容公示如下:

  转办内容: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材料1件。

  受理编号:X2YN202104180014。

  举报内容:举报“红河州屏边县白河镇竹棚村龙某某骗取国家扶贫资金,在该村生态林范围内挖山毁林修建‘活人墓’”的问题。

  针对举报内容,屏边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于2021年4月19日下午5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安排县扶贫办、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民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立即行动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