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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边县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发布日期:2023/06/16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屏边县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屏边县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安排,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云南”建设的部署,以及《红河州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红政发〔2023〕9号)要求,加快推进屏边数字经济发展壮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数字经济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部署要求,以数字赋能为导向,以场景应用为抓手,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坚持以小切口、小应用为突破,聚焦开创“数字屏边”建设工作新局面,鼓励全县上下先行先试,加快重点领域数字化进程,着力发展有利于激发数字经济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全县数字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依托“云上云”行动计划,加快补齐信息基础设施短板,促进旅游、传统农业与数字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以数据资源价值挖掘激发经济新活力,着力推进数字经济的供给侧改革,着力推进数据产业集群集聚发展,着力打造屏边数据产业体系。

  ——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基础通信网络不断完善,县城和乡镇、重点行政村实现5G网络全覆盖,偏远地区和自然村4G网络覆盖率实现持续优化提升。到2024年,建成5G基站400个。

  ——典型应用场景建设取得突破。聚焦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领域数字化转型需求,大力推广5G、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到2024年,力争打造1个省州级标杆应用示范,牵引带动经济社会各行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产业化培育卓有成效。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大数据、区块链等产业实现特色发展,到2024年,力争引进1户以上产业带动性强、市场影响力大的数字经济企业(子公司)落户屏边;力争新增数字经济规上企业1家,全县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0万元。

  二、主要任务

  (一)数字基础设施强基行动

  1.通信基础设施优化工程。推动“双千兆”网络建设,持续扩大千兆光网覆盖范围。加强有线电视光纤延伸和覆盖,打造优质的有线电视网络承载能力和业务支撑能力。加快推动IPv6网络基础设施升级和应用,持续改造互联网基础网络设施,持续开展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建设,提升自然村、扶贫搬迁安置点等地的网络覆盖。统筹推进5G网络建设,实现5G在城镇、景区等重点区域覆盖,有序推动乡镇级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的室外覆盖。(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中国电信屏边分公司、中国移动屏边分公司、中国联通屏边分公司、广电网络屏边分公司、屏边供电局;责任单位:建设数字屏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新型数字网络体系提升工程。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围绕数据采集、存储管理、计算处理、分析、知识展现、应用等环节,加快引培大数据服务提供商,大力支持面向工业领域的大数据服务;围绕屏边的文旅、农业产业,积极建设云平台工程、大数据中心,推动我县特色行业大数据采集、加工、处理、整合,孵化屏边县大数据产业链。(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建设数字屏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传统基础设施“数字+”改造工程。推动交通、物流、水利、市政服务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加强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行组织和管理方式的创新。以智慧城市建设重点,有序推进“感知城市”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建设数字屏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数据资源生态建设行动

  4.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工程。构建全县互通共享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积极协同州级建设数据资源目录,完善县级人口、法人、信用、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推动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等部门业务主题库和有关专题库建设。健全数据质量评估标准和问题反馈机制,形成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治理闭环。(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建设数字屏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县级层面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编制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统一数据采集、交换标准,实现省、市、县数据共享交换,激活数据资产,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和协同应用。(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政府网络管理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建设数字屏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数据资源市场化探索工程。重视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探索政府数据授权运营模式,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合理挖掘数据资源、提高数据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建设数字屏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安全保障管理体系建设工程。建立覆盖网络、数据、信息系统和关键基础设施指挥中心,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网络安全态势风险研判,加强密码应用创新发展。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和防护水平,实现安全监测、预警、防护、通报、响应和追溯工作一体化,保障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中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建设数字屏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培育行动

  8.探索5G应用工程。面向工业制造、农业、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需求,支持建设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共性技术平台,促进“5G+”工业互联网、智慧农业、智慧医院、智慧教育等创新应用落地。到2024年,力争在重点领域“5G+”服务数字化方面有新突破。(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卫生和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建设数字屏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物联网产业发展工程。加快推动大数据在政务服务、普惠民生、公共服务、产业创新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动物联网产业发展,加快农业、制造业、交通等重点领域物联网典型应用示范。到2024 年,力争在农业、制造业、交通等至少1个重点领域实现物联网典型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建设数字屏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平台经济培育工程。支持发展网络销售类平台。围绕屏边县高原特色农产品、地方特色手工艺品等线上线下融合销售。鼓励建设“一站式”网红直播孵化器,培引优质直播电商经纪公司、服务机构、供应链公司等机构。打造网红直播带货生态,带动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支持发展生活服务类平台。推进出行、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多元化、多层次“一站式”数字民生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发展供应链平台,构建智慧物流系统、生鲜溯源系统,实现绿色食品、禽畜产业、仓储物流等多产业的智能化供应链场景。到2024年,争取打造1个以上行业特色鲜明、整合资源明显、示范引领作用强、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平台企业申报省州级示范。(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建设数字屏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产业数字化转型行动

  11.农业数字化转型工程。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整合土地资源数据以及农业资源环境、生产过程、加工流通、推广信息等数据,统一数据管理,实现数据共享。全面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完善线上线下结合、种养加工与销售结合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掌握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农业产业化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科学研判形势、强化指导服务。积极探索“区块链+特色农产品溯源”“区块链+屏边荔枝/猕猴桃产品溯源”体系,围绕以屏边绿色高端水果、山地鸡为代表的高原特色农产品,以砂仁、滇黄金、重楼、石斛等为重点的中药材种植,开展全产业链各环节的信息采集,使数据同步上链共享,持续推动农特产品电商发展,以数字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12.工业数字化转型工程。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支持重点行业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应用试点示范建设。围绕黄磷化工、水产业、大理石加工等重点产业,鼓励企业推进供应链的数字化转型。推动智能制造工厂建设,建设泛在感知的工厂运营环境,引导企业开展精细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转型,加强企业智慧化管理升级。持续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降低技术和资金壁垒。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打造一体化数字平台,开放数字化资源和能力,加快产业链协同。支持中小微企业“上云用数赋智”,鼓励规上、限上企业上云、上平台。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快推进线上营销、远程协作、数字化办公、智能生产线等应用,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到2024年,争取创建1个省州级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推动60%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13.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工程。推进智慧旅游。引导景区内酒店宾馆、民宿客栈、餐饮小店等广泛应用智慧化场景,逐步普及景区电子地图、语音导览、扫码识景等智慧化服务。探索推进旅游大数据采集研发,建立旅游数据资源库,开展旅游客源市场监测和大数据应用,实现对旅游景区的游客数量、结构特征、兴趣爱好、上网行为、消费习惯等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加大“一部手机游云南”APP推广应用,加强、“云端屏边”“滴水苗城”“百年滇越铁路人字桥”等旅游品牌整体宣传,营造文化旅游促消费的良好氛围。到2024年,完成滴水苗城4A级景区智慧化建设,实现服务数字化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五)数字经济营商环境优化行动

  14.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国土空间规划、电力和管道配套、公共资源开放共享、用地用电成本等方面给予支持。降低通信网络建设租赁费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15.实施“靶向招商”。着力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平台经济、数字内容、数字生产、软件服务、电子设备制造等新兴产业项目,收集掌握企业发展战略和投资意向,结合本地实际,筛选有落户可能的企业,建立重点招引企业名录,实施“靶向招商”,量身定做“打靶”方案,主动登门招商,充分借助企业的专业技术和资源优势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积极引育符合条件数字经济企业或者平台企业。到2024年,力争引进1户以上产业带动性强、市场影响力大的数字经济企业(子公司)落户屏边。(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

  16.加强财税支持。加大对数字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数字屏边”项目投入机制。积极统筹各级财政相关专项资金,依法依规加大对数字经济发展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平台、专业人才的支持力度。创新政府扶持支持方式,落实适应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数字经济相关创新成果,依法依规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推动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和推广。(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统筹谋划,有效衔接,扎实做好各项任务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屏边县建设“数字屏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据行动方案制定年度计划,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任务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统计部门要牵头抓实全县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加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产业数字化的运行监测分析。(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责任单位:建设数字屏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人才引培。贯彻“红河奔腾”人才计划,完善人才培养、引进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屏边优势,柔性引进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到屏边开展智力服务。贯彻落实屏边县引进人才政策,支持数字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和专题讲座,提高领导干部数字经济工作能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加强安全保障。落实等级保护、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管理等基础制度,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保护,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落实数据隐私保护、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安全审查等制度,明确数字经济领域的数据安全保护范围、主体、责任和措施。严格落实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数字经济领域相关安全规划,按照国家密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同步规划、建设、运行密码保障系统,明确保护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开展重点行业数据安全监督检查,提升电信、互联网、工业等重点领域的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各级各部门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加大督办力度。通过信息化手段采集绩效考核和效能监督数据,加强审计监督。(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