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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乡村振兴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屏边县乡村振兴局作者:发布日期:2022/12/14    浏览次数:    文号:屏乡振函〔2022〕5号

  办理结果:B类

  公开

和平镇代表团:

  你们在屏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白沙村委会仓房自然村路灯安装问题的建议》第6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乡村振兴局历来高度重视村内道路硬化、排污设施、路灯安装等为主的乡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资金争取工作,每年均从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中央定点单位帮扶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必须的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由于全县需建设的村寨点多面广,资金需求大,你们提出的帮助解决白沙村委会仓房自然村路灯安装问题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已将项目纳入《屏边县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尽快帮助解决,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助推美丽村庄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9月21日

  (联系人:李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