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 > 2022年

屏边县教育体育局对政协屏边县十届一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屏边县教育体育局作者:发布日期:2022/12/08    浏览次数:    文号:屏教体函〔2022〕24号

  办理结果:A类

  公开

王庆永委员:

  你在政协屏边县十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的建议》的第1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指导收费,积极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云教发〔2020〕106号)文件精神,对收费进行调整;二是年度年检,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21〕6号)的要求,严格审批制度,对民办幼儿园开展年检工作,从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办学效益等方面指标,进行全面考核,指导各幼儿园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对连续2年年检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取消办园资格;三是政策帮扶,对优质民办学前教育机构,通过评选确定普惠性幼儿园,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鼓励和扶持等,对民办幼儿园在等级认定、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四是严格教师入园关,要求“园长有园长资格证,教师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保育员有保育员资格证”;五是挂联帮扶,切实推进公办幼儿园与私立幼儿园帮扶工作创新提质,充分发挥公办园在管理、师资等方面的优势,建立公立幼儿园帮带私立幼儿园机制,有效利用教育资源,推动两园共同发展、共同提升教育质量。

  感谢你们对我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30日

  (联系人:栾旭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