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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屏边县卫生健康局作者:发布日期:2022/01/06    浏览次数:    文号:屏卫健函〔2021〕5号

陶玉伟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卫生监督协管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的第九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县卫健局积极与县财政局联系,协商办理。根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红卫便签〔2020〕488号)文件,“三、优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绩效评价 。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经费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年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包干经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经费可以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中列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需县级保障的经费已到位。目前已列入单位预算,卫生监督协管员工资已从该项目列支,经费保障到位。

  感谢你们对我县卫健综合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11月15日

  (联系人:陶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