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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政协屏边县九届四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作者:发布日期:2021/03/02    浏览次数:    文号:屏民宗函〔2020〕1号

李春良委员:

  你在政协屏边县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鱼嘎底瑶族村打造为民族团结示范村的建议 》第2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接到《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0年建议提案进行交办的通知》后,县民宗局领导高度重视,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鉴于民族团结建设项目资金自2016年起,从省级层面就已被整合到脱贫攻坚工作,暂无专项资金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工作,待有专项资金后,我局将及时组织实施。

  感谢你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8月31日

  (注:办理结果:B类;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