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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协委员提案第98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作者:发布日期:2019/12/04    浏览次数:    文号:玉政函〔2018〕7号

熊倩等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禁止往牧羊河倒垃圾和抛动物尸体的建议》第98号提案,已转交我镇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精品县城和旅游特色小镇的要求,加大了环境卫生的清理整治工作。特别是开展牧羊河溪流湿地公园建设以来,玉屏镇结合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和河长制工作开展,积极推进牧羊河河道治理和周围环境卫生整治。一是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对牧羊河安排了镇级和村级河长,全面负责牧羊河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牧羊河沿线干部群众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坚定了牧羊河治理的信心和决心。三是认真开展清河行动。组织干部职工、牧羊河沿线村、社区干部、保洁员开展巡河、清河、护岸、保水行动,对河流垃圾漂浮物定期进行全面清理。四是加大日常监护工作。大力实施“一水两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整治工程,严格开展“河长巡河”工作,坚决制止垃圾下河、污水入河现象。对关停的养殖户、养殖场,进行专项督查,坚决防止直排污染水源。制定了“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明确了治理目标,治理项目,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责任和时间节点。五是建立完善各种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治水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进一步完善垃圾收储设施,将向河道乱扔垃圾,乱抛动物尸体等不文明行为纳入村规民约进行约束和管理,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确保各项长效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目前,牧羊河污染和向牧羊河倒垃圾和抛动物尸体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河流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久久为功。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履行好职责,对生态水环境进行全面治理,加强宣传工作,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不断改善水环境。

  感谢你们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玉屏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