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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对县政协提案第111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作者:发布日期:2018/10/12    浏览次数:    文号:屏教函〔2017〕14号

古定辉等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把苗族芦笙舞作为我县中小学生课间操来普及的建议》的第111号提案,我局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把我县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成芦笙舞老师、由体育老师在学生中传授芦笙舞的建议

  县教育局一直都非常重视学校苗族文化建设工作,在校服体现苗族文化元素、推广苗族芦笙舞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和推广。我县目前除新华乡外,都有乡村学校少年宫,少年宫开展的活动除上级要求的音乐、美术、象棋等常规兴趣班外,各少年宫也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芦笙舞传承培训工作。如:二中在星期二和星期四的下午6点至7点开展芦笙舞兴趣班,湾塘中心校少年宫也开展芦笙舞班等。目前,部分学校推广了芦笙舞课间操,主要是依靠当地的苗族文化传承人或专业音乐教师。经调查,把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成芦笙舞老师较难实施。大部分体育教师反映,首先,芦笙舞重点在舞和音乐,体育老师重点在体能运动,两者虽然都有一些共同的地方,但也有质的不同,体育教师要学“舞”教“舞”,等于要换“岗”转“业”,他们很难做到。其次,全县的体育老师来自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民族,对芦笙舞的接触和认识参差不齐,学习起来存在很多困难。因此,教育局将结合各校实际,尽可能用集中培训、校点培训的方法逐步培训。另外,将选择性的对部分体育老师进行培训,进一步升华芦笙舞在校园中的普及,得到更加强实的推广,确保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

  二、关于中小学生早操做广播体操、课间操跳芦笙舞的建议

  由于当前芦笙舞教师还不能满足普及芦笙舞的需求,在短期内在全县将芦笙舞作为课间操的推广还存在一定得困难,目前,我县白云中心校、二中、湾塘中心校、新现中心校等乡镇学校以大课间、兴趣班的形式有条不紊的开展着芦笙舞的推广与普及工作。我们将以点带面逐步铺开芦笙舞进校园、进课堂的实际工作。

  感谢你们对屏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