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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提案第109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作者:发布日期:2018/10/12    浏览次数:    文号:屏住建函〔2017〕91号

袁琼芬委员:

  你在屏边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阿季伍“美丽家园”路灯管理的建议》的第10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由于阿季伍“美丽家园”路灯并未移交,目前暂由我局代管代维护,屏边县路灯日常维护2016年已向社会购买服务,服务期限三年,对全城及四个社区已经安排维护单位进行了4次维护,其中大修1次,日常维护3次。共修理老化线路3000米,破损路灯585盏,但是由于农民新建房屋对路灯线路破坏严重和村民对路灯的爱护意识差导致返修率较高,根据所购买的管养服务,保障现有路灯出现破损后及时修复,并已带领管养单位到各个社区、村委会,将管养单位的负责人与各社区、村委会负责人进行沟通和互记联系方式,确保在发现问题后及时维修。结合提升人居环境,目前正在做起安装方案,通过现场勘查和上报采购计划,逐步对建设村进行路灯增设。

  感谢你们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