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854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03
信息名称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试鸣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的通知

玉屏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国防观念和防空应急意识,熟悉人民防空警报指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的意见》(红政发〔2012〕53号)的规定和州国动办的有关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城进行每年一次的防空警报信号试鸣。为保证防空警报信号试鸣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15:00至15:15。

  二、防空警报试鸣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三、有关事宜

  (一)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学校、驻屏部队和县城居民,要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警报试鸣时,保持稳定,不要慌乱,维持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秩序。

  (二)城区各学校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请县人武部将此件转驻屏各部队;请玉屏镇人民政府将此件转各社区进行粘贴宣传。

  (三)请县融媒体中心在广播电视台发布试鸣公告。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