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060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6
信息名称
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大家好!春节、元宵节及民间重要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在给我们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为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现特向广大居民倡议:

  一、倡议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在汽车站、剧场、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商场、医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加油站、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严禁烟火的工厂及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燃放烟花爆竹。

  二、倡议限放时间段限放区域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县城建成区除夕至元宵节(正月十五)期间少放烟花爆竹,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又喜庆的方式,取代传统燃放烟花爆竹,喜迎佳节,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倡议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

  四、倡议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倡导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持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放限放”规定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留住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让我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不燃放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之风,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屏边绿色发展!

  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顺意!

 

  屏边县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