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69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屏政办发〔2023〕5号
发布日期
2023-02-28
信息名称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玉屏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屏边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屏边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屏边县城乡供水不均衡、不充分问题,保障城乡居民喝上安全、放心、优质的饮用水,提高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智慧化服务的原则,以县为基本单元,2022年底前落实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和供水运营企业,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2024年底前启动一批项目建设,基本形成以“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大服务”为主的城乡供水体系,构建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五同”供水格局,逐步实现城乡供水“水网电网化”运营,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

  1.科学编制规划。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以县为单元,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评估城乡供水现状,合理确定供水范围和规模,择优选取水源,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优化工程总体布局,科学合理划分供水区域,发展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

  2.明确建设计划。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综合考虑县域供水现状,以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为途径,确定水库水源、规模水厂、骨干管网等重点项目建设计划。通过改扩建,连点成面,全面提升城乡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

  (二)整合县域供水资源

  1.组建实施主体。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按照“国有控股”原则,与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合作组建项目公司,作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修养护的主体。

  2.整合城区供水资源。稳妥推进城区供水资源整合,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在对城区供水公司(水厂)进行资产评估,实现城区供水政府主导和国有控股,同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包含整合存量供水资产、新建、改扩建工程,重点实施水源保障工程、水厂改扩建提升工程、城区应急供水工程、数字化工程等。2022—2024年,我县拟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1个项目3项单项工程,服务人口4.9万人。

  1.推进水源保障工作。目前屏边县城、滴水苗城城区以及周边村庄供水水源为红旗水库,随着屏边县城市人口不断增长,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日益加快,需水量日益增加。通过推进对团坡水库进行防渗处理,使其具备蓄水条件,能有效解决区域内水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提升区域内水资源配置和联合调度能力,确保城乡供水水量稳定、水质可靠。

  2.推进水厂改扩建提升工作。通过对水厂及供水管网的改造,解决供水厂处理能力不足、供水管网输水能力不足、供水管网老化和计量设施老旧等问题,实施水厂改扩建提升工程项目1项,服务人口4.9万人。

  3.推进饮水保障工作。实施屏边县城区应急供水工程的实施,作为县城区的备用水源,缺水时进行调配,解决水源和水量不足问题。推进信息化工程,对屏边县供水泵站、红旗水库、团坡水库、2座水厂、蓄水池、减压池、供水管网、联户表井及用户表进行彻底的自动化提升改造,实现屏边县城所有供水站点在一个终端监控,一张图清晰展示,建设县城供水安全信息化平台。系统建设从水源到用水户的全过程自动化监控体系,利用“智慧云南”政务云等公共资源、水慧通平台等已有成果,采用物联网、GIS等先进技术,形成具有屏边特色,适应屏边发展的饮水安全信息化平台,实现从控制智能化、管理信息化、服务移动化,实现安全饮水工程管理和服务的转型,最终达到降本增效、管理高效的目的。

  (四)构建长效运营机制

  1.实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服务。坚持“先建机制、后建项目”,县供水公司负责县域城乡供水的统一经营管理服务,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管理结构,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发展活力。

  2.建立合理的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城乡供水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实行有偿服务、计量收费,严格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推动水价综合改革,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执行政府定价,由发改部门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变化和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适时调整。

  3.推进城乡供水信息化建设。县级供水公司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包括城乡供水信息管理系统和供水公司运营管理系统,为用水户提供多元化、便捷化、个性化服务,实行供水服务“零距离”、供水管理“全覆盖”、用水诉求“全响应”,以信息化、智慧化提升管理服务质量。

  (五)提升城乡供水水质

  1.加强城乡供水水质监管。县住建和水务部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落实城乡饮用水卫生管理责任,明确任务和要求,保障人员、装备设备和资金投入,加强监督指导。卫生健康部门抓实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2.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县疾控中心要按照国家、省级水质监测工作方案,做好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抽检工作。“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供水机构必须建立日常水质化验室并配备专门水质检测技术人员,严格水质管理,切实加强水质净化和消毒处理。

  (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1.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从源头上保障饮水安全。2022年底前完成“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部门联动和执法协作机制。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和联合执法,全面排查和整治水源地保护区、保护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各类人为破坏水源地工程设施与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进度安排

  (一)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行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审批及项目用地、林地、环评等审批手续,完成项目公司组建和投资框架协议及有关协议签订。

  (二)2023年底前。以县为单元,完成县级城乡供水一体化行动2023—2024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审批及项目用地、林地、环评等审批手续。

  (三)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行动项目建设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屏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研究审议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

  (二)强化资金筹措。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坚持两手发力,做到责任主体在政府、筹资主体在市场、建管运营主体在企业的一体化发展。充分利用省级投资主体在全州水网建设中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作用,省财政按照不高于项目总投资10%的比例向市场化引入的省级投资主体注入资本金,支持其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投资。省级投资主体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通过自有资金筹集项目总投资6%的资本金,县人民政府采取财政注资、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尽快落实不低于项目总投资4%的资本金。依据项目“成熟一个、开工一个”的原则,在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县人民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采取财政注资、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积极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尽快落实项目资本金,确保省级投资主体的资本金及时注入和银行贷款及时拨付到位,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城乡供水一体化监督考核,将提高城乡供水保障水平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绩效考核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建后管护的监督检查。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提升公众有偿用水、节约用水意识,营造饮用安全水、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社会氛围,促使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饮水安全。

  附件:1.屏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屏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