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屏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2/05/23 17:04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及《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红人社发[2022]49号)等相关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称评委会申报评审工作

  工程技术职称根据《红河州2022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附件2)时间及评审范围要求,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向相应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报送材料。初级职称按申报人员隶属关系和各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向相应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报送材料。

  (一)评审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31号)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有关规定,从事评审范围内相关工作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并报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再报各县(市)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审核并统一报送。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荐,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由委托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直接报送;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再报各县(市)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审核并统一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A3双面打印)须贴本人近期照片,在基层单位意见栏目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推荐审核和填报情况的申报评审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评审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业绩成果材料等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审核日期及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3.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见附件6)需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初职、中职均需提交一式5份纸质版。

  5.公示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中职)、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二)其他要求

  1.做好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20]13号)《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150号)规定进行申报。

  2.做好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及相关要求,全面贯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相应工程技术专业领域的职称申报评审。

  3.做好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符合《云南省特殊人才职称资格与职业资格评价办法》(云人社发[2014]107号)及《红河州工程系列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试行意见》(红人社发[2011]150号)有关要求的申报人员,可按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四、其他事项

  1.填写《资格审议、评审名册》时(不能增减名册内容),要注意规范申报人员的专业名称(要与本人填报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封面上的专业名称一致)和具体的单位名称(要与本人填报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的单位印章名称一致)等信息,对于部分申报职称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备注栏中注明调入单位时间和相关专业培训时间。同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送评材料一览表》、《2022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所填报信息必须一致。

  2.申报初级职称的另交小一寸照片1张(背面写上单位和姓名)。

  3.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材料(封面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送评材料一览表,见附件5)及《2022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纸质和电子版EXCEL格式,见附件4)请于申报时间内报送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科,材料不全、不规范及逾期都不予受理。

  4.涉及申报省工信厅评审高级职称的人员,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工信人事[2022]136号)(见附件8)要求,下载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相关材料认真填写,并按通知要求将整理、审核、盖章完毕的评审材料于2022年6月20日前交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科,统一报送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评审。

  5.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参看附件,请严格按照有关说明填报。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 6 月10日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到屏边县工程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县工商信局)审核。材料不全、不规范及逾期都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丽波,联系电话:0873-3222350。

 

屏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