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2019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预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屏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1/03/18 17:23 字体:[]

州商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是示范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红河州商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预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屏边县紧紧围绕《问题清单》中存在的四大方面23个问题召集承建企业、审计、监理四个部分,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组织管理方面

  (一)示范项目的总体设计有待加强

  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缺乏具体时间节点,不利于项目验收;且实施步骤中,部分时间节点不科学,如2020年7月份之前县级主导实施重点项目基本完成;缺乏项目验收阶段及任务。

  整改落实:在原有的实施方案基础上补充了资料屏边项目进度推进计划表、屏边县电子商务实施方案PPT,时间表中在公共服务、物流配送、农产品供应链、人才培训、精准扶贫、宣传推广六个方面划分推进时间节点、标注搭建时间与运营时间段,为项目验收提供时间线。

  (二)签订的合同建设和付款时间节点应更明确

  合作协议约定项目通过国家绩效评价合格后,甲方拨付15%的款项,与示范县项目国家验收必须资金拨付达到90%的规定相违背。且预留的5%质保金面临项目建设周期结束后,资金被收回不能返给承办方的风险。

  (三)中标方和建设方不一致

  合同没要求注册成立建设运营公司,即使成立也应是全资子公司。

  (四)项目建设内容不具体

  招投标书、合同和建设方案对部分建设内容和指标参数约定不具体,易导致建设无标准、验收无依据。

  (二)(三)(四)点整改落实:中标方红河元阳梯田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承办方屏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5月22日签订《屏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协议中规定“乙方应在甲方所在行政区域内成立乙方全权控股子公司,由子公司全面代表乙方实施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财务往来,子公司成立后与甲方签订项目代理协议。”确定新的服务费支付方式“由于原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支付方式不够完善,经双方协商形成以下约定: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15%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照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给乙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待项目通过国家绩效评价达合格以上并通过审计后支付剩余合同总价款的10%。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达90%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质保期满及三年运营服务期满,经甲乙双方及项目监理方验收无质量问题后,全额退还给乙方。”在协议中约定建设内容与建设指标参数。

  (五)缺乏培训资质

  中标方和建设方均无培训资质;应该将培训项目专业分包给第三方,而不是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共同实施。

  整改落实:建设方屏边有创科技有限公司与第三方培训学校昆明市官渡区源力职业培训学校签订《屏边县2019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电子商务培训班培训合同》与《屏边县2019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电子商务人才培训项目分包协议》确定将屏边县2019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电商人才培训项目由昆明市官渡区源力职业培训学校负责实施,

  (六)信息公示方面

  政府设立的专栏内容公布不完整,缺乏项目建设进度不完整、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

  (七)电商扶贫方面

  电商扶贫效果有待加强,未看到电商扶贫公共服务体系、脱贫机制及电商扶贫佐证材料。电商扶贫培训缺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培训人数占培训总人数比例的佐证资料。

  整改落实:搭建电商扶贫体系,确定电商消费扶贫方案通过“扶贫礼包”解决销售难问题,升级产品线解决产品竞争力弱、继续拓宽农产品销售与流通渠道;电商服务站点在建档立卡村的覆盖比例。屏边县2020年上半年消费扶贫成效统计;添加由屏边县工信局与扶贫办认证后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培训人数占培训总人数比例的说明与培训名单。

  二、项目资金管理方面

  (一)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办法中未规范资金使用计划

  屏边县根据红河州商务局上报《关于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的请示》(红商务发〔2019〕258号),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通知》(红财外发〔2019〕37号)确定资金使用计划。

  (二)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未规范详细的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

  (三)主管部门将中央资金536.325万元拨付到非中标单位进行项目建设实施,形成违法转包。

  项目资金管理整改落实:中标方红河元阳梯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承办方屏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5月22日签订《屏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协议中确定了中标金额1100的分配计划,指标参数表中明确了项目建设五大体系中应建设与采购的明细,并规定屏边有创科技有限公司为红河元阳梯田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权控股子公司,由子公司全面代表乙方实施项目建设内容及财务往来。

  三、项目建设运营方面

  (一)供应链体系方面

  1.农村产品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村产品信息库、电商数据库(含本区域产业数据、销售数据和消费数据)。仅提供了部分农村产品信息,自主品牌、销售渠道、电商企业等信息缺失。无法实现通过数据分析带动产业发展的作用。

  整改落实:建立农村产品数据库,除原有的产品信息资料外,补充下乡产品调研记录、农产品销售渠道拓展(与各大平台签订供货协议合作)、屏边产品供货(滇黄精、油炸肉、花米饭供货协议)、拓宽产品库(向外寻求产品拓宽屏边电商产品库)。

  2.公共品牌。区域公共品牌提供了设计稿,商标尚未注册,尚未制定区域公共品牌管理、使用制度。未开展应用推广工作。

  整改落实:补充公共品牌商标注册的回执,已经确定40件小而美的商标注册,制定了区域公共品牌管理与使用制度,其中“屏边荔枝”与“屏边猕猴桃”样品实体已经制作并放在公共服务中心的产品展示厅。

  3.质量溯源体系。溯源体系相关佐证材料未提供。材料显示州统筹建设的溯源系统已与屏边县进行对接,但屏边县未提供对接完成材料;资料另显示,屏边县拟采购由“广西慧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溯源系统,存在重复建设风险。

  整改落实:与州上对接溯源系统的建设,对接溯源体系所需要的设备清单,目前设备正在逐渐到屏边县电商产业园签收。

  4.农村电商营销服务体系。营销服务体系尚未建立。未提供项目启动后为本区域农村产品品牌策划、包装设计、视频拍摄、代运营、运营推广、第三方平台对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证明材料。

  整改落实:建立电商营销服务体系,一、搭建产品分销体系包括与太平惠汇销售平台、元阳商城的分销;将花米饭等产品投放到有赞分销市场体系;搭建屏边的淘宝、拼多多、有赞、微店等平台拓宽产品销售渠道。二、产品宣传推介,在微信公众号推送包括花米饭、滇黄精 、油炸肉等产品文章。三、第三方渠道的搭建对接,与光大购精彩商城、南亚公司、国安厅、太平人寿签订产品供货协议,拓宽销售渠道。四、直播渠道搭建,组织参与了包括8.14深圳“云品入粤”、林依轮直播、叶一茜直播、香格里拉直播、青力扶贫直播等多场直播活动。

  5.网络零售增长情况。仅提供了县域电商企业1-12月网络销售情况统计表,未提供全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农村产品(包括在线旅游等)网络零售额增长证明材料。

         整改情况:及时对接州商务局相关业务科室,根据州商务局提供的电商数据,提供屏边县2020年网络零售增长情况。

  (二)流通基础设施方面

  1.三级物流体系。物流中心未提供详细的物流中心设备采购清单,未提供物流中心服务记录和快递服务乡镇覆盖率证明材料。物流中心建设完成的支撑材料不足,需现场核实。

  2.补齐流通设施短板。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传统企业电商转型。提供的企业转型资料,无法佐证培育传统企业电商转型,且未见成效。

  整改落实:与京东物流、嘀达物流确定合作入驻屏边县物流中心并签订入驻协议补齐物流短板,提供物流中心的车辆采购清单协议、分拣设备的采购清单介绍与采购合同;45个乡村电商服务站点电脑、桌椅、办公桌、宽带等采购清单安装记录与服务站覆盖面率材料;带动当地企业转型,与“屏边县沈老奶食品厂”商谈合作入驻电商产业园区孵化,为花米饭搭建线上营销渠道(包含上架分销市场、上架元阳商城、柠家生活馆等电商平台)。组建屏边产品供应链,积极组织屏边产品参加“网上南博会”为屏边传统企业转型赋能。

  (三)电商培训方面

  共培训2802人次。尚未建立培训后服务机制,培训后跟踪服务、创业孵化等资料未提供,培训转化材料未提供。

  未提供采购昆明市官渡区源力职业培训学校培训服务的询价过程材料。

  整改落实:建立培训后服务机制,包括培训后的满意度追踪调查,每次培训后建立微信群在群里答疑解惑、互动跟踪回访;并为参加的学员赠送14天的在线电商运营管理和电商美工网络课程,补充培训后的转化佐证材料(包括花米饭食品厂、双龙荔枝基地开设抖音账号发布基地种植、产品生产过程宣传视频;为有产品的合作社、农户提供朋友圈运营新方式提供运营指导)。提供了昆明市官渡区源力职业培训学校与昆明市官渡区领英职业培训学校、昆明市两所培训机构的询价比价资料。

  (四)公共服务体系方面

  1.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已初步建设完成,运营服务资料未提供。

  整改落实:提供公共服务中心装修、改造的合同记录,办公园区的家具、电子设备的采购清单、产业园区的管理制度与企业入驻孵化制度、“屏边县沈老奶食品厂”入驻产业园区孵化的协议与登记表。

  2.乡村服务站点。自评报告显示建成 45个乡村站点,佐证材料显示建设完成44个乡村站点。未提供站点服务台账或其他服务佐证材料。智慧乡村服务应用APP尚未安装。

  整改落实:提供完整的45个乡村站点的清单与建设安装记录明细(电脑办公设备的安装、宽带的拉设、门头的安装包括验收、服务站点负责人的培训记录),45个服务站点与公共服务中心、物流中心安装注册智慧乡村服务应用APP的后台名单截图。

  四、承办主体问题

  根据提供的材料和自评报告显示,经查询:屏边县项目中标主体为“红河元阳梯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但执行单位为非中标主体“屏边县有创科技有限公司”。

  整改落实:中标方红河元阳梯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承办方屏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5月22日签订《屏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协议中规定“乙方应在甲方所在行政区域内成立乙方全权控股子公司,由子公司全面代表乙方实施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财务往来,子公司成立后与甲方签订项目代理协议。”

  屏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