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开展4个项目,分别是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交通警察部门公安管理业务费项目、辅警待遇专项经费项目、交通事故预防项目、结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
1.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
(1)项目背景中
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是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常性项目,主要是承担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预防、查处安全事故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相关保障工作。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保障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2022年共联合检查运输企业7次,约谈运输企业1家,排查农村突出路口路段隐患15处、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隐患14处;开展执法直播12次,媒体随警作战12次,集中宣传7次,重点企业、农村、学校交通安全宣讲7次,发放宣传资料4200余份,警示曝光各类交通违法268起,发送提示短信3200余条。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全年预算经费73.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19万元,全年支出合计43.73万元,预算执行率59.75%。
2.交通警察部门公安管理业务费项目
(1)项目背景中
交通警察部门公安管理业务费是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常性项目,主要是承担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网络监控设备的运行维工作。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交通警察部门公安管理业务费主要用于保障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努力缓解道路交通拥堵。2022年网络监控设备正常运转350天,数据传输准确率为100%,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交通警察部门公安管理业务费全年预算经费30万元,全年支出合计19.35万元,预算执行率64.5%。
3.辅警待遇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背景
辅警待遇专项经费是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常性项目,主要是承担辅警人员经费,确保道路交通巡查工作顺利开展。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辅警待遇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48名辅警人员工资、保险,从而正常开展交通巡查工作。2022年查处道路交通违法25472起,其中不佩戴安全头盔8474起,不系安全带5655起,无证驾驶846起,酒驾醉驾201起,超员278起,其他违法行为10018起;立刑事案件174起(其中,醉驾166起,交通肇事9起)。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辅警待遇专项经费支付全年预算经费241.66万元,全年支出合计219.61万元,预算执行率90.88%。
4.交通事故预防项目、结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背景
交通事故预防项目、结合治理工作经费是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常性项目,主要是承担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考试发证,对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辅警待遇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动车驾驶考试、证件及对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2022年办理机动车驾驶证4432件、驾驶证考试1285人、机动车注册登记17943辆。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辅警待遇专项经费支付全年预算经费5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2万元,全年支出合计31.37万元,预算执行率54.56%。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及县公安局党委工作要求,狠抓事故预防基础性工作,抓重点、解难点、创机制,不断夯实根基,严格落实责任,把防事故作为第一职责,把保畅通作为第一要务,着力注重协同共治、共建共享两大理念,努力在防范风险、交通治理、科技应用、服务群众、队伍素质五个能力上求提升、求超越,全力打造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阶段性目标:一是全力预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二是强力推动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努力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三是不断深化公安交管改革,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四是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提升法治和科技水平五是狠抓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努力打造高素质过硬队伍。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职责分工
(1)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交通警察部门公安管理业务费项目
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项目监管单位,屏边县交通警察大队为项目实施单位。
(2)辅警待遇专项经费项目、交通事故预防项目、结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
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为项目监管单位,屏边县交通警察大队为项目实施单位。
2.管理流程
屏边县交通警察大队根据科室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清单,各科室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步骤、方法、时间要求。
3.组织实施
各科室根据项目计划按照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开展工作,按时上报绩效跟踪情况表,办公室汇总后上报项目实施情况。
4.制度建设
屏边县交通警察大队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控制度等,做到有制度可依,在制度管理的范围内执行。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了解我县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绩效评价对象为: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交通警察部门公安管理业务费项目、辅警待遇专项经费项目、交通事故预防项目、结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
3. 绩效评价范围
绩效评价范围为: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交通警察部门公安管理业务费项目、辅警待遇专项经费项目、交通事故预防项目、结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5)《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的通知》;
(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8)其他相关依据文件:资金文件、验收报告等。
3.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制定原则
a. 相关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与绩效目标有直接联系,正确反映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
b.重要性原则。对绩效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筛选,选择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c.系统性原则。将定量指标与定价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d. 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e. 经济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设计通俗易懂、简便易行,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在合理的成本基础上取得绩效目标数据。
(2)指标体系框架
结合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特点,根据相关要求,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设置一份评价表,内容主要有“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说明”“标准分”“评价标准”“扣分”“得分”构成。“一级指标”是评价内容的主要表述;“具体指标”是评价内容的具体表现,表现为各种不同的指标,是评价表的核心部分,不同的层级在具体指标上各不相同;“标准分”是根据指标在评价中所处的重要性、历史情况、经验数据、不同层级和不同项目等方面而得出的一个理想分值;“评价标准”是标准化的细化,对于达不到标准的扣分;“得分”是标准分减去扣分后的实际得分;将最后得分累加可得出本级最终得分。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图如下:
4.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确定的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1)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2)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3)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5.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等作为评价的标准。
(2)历史标准。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 前期准备
2023年2月6日,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的通知》文件确定评价对象;2023年2月8日,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2月13日,按绩效评价相关要求编制该项目《工作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并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2. 组织实施。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22年2月13日至2月20日开始收集相关资料并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3. 分析评价。
2022年2月21日至4月25日,根据制定的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进行综合打分评价,并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
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5.97分,评价等次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2 |
12 |
100% |
过程 |
28 |
28 |
100% |
产出 |
30 |
25.97 |
86.57% |
效果 |
30 |
30 |
100.00 |
合计 |
100 |
95.97 |
95.97% |
2.交通警察部门公安管理业务费项目
交通警察部门公安管理业务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6.45分,评价等次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2 |
12 |
100% |
过程 |
28 |
28 |
100% |
产出 |
30 |
26.45 |
88.17% |
效果 |
30 |
30 |
100.00 |
合计 |
100 |
96.45 |
96.45% |
3.辅警待遇专项经费项目
辅警待遇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9.09分,评价等次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2 |
12 |
100% |
过程 |
28 |
28 |
100% |
产出 |
30 |
29.09 |
96.97% |
效果 |
30 |
30 |
100.00 |
合计 |
100 |
99.09 |
99.09% |
4.交通事故预防、结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
交通事故预防、结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5.46分,评价等次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2 |
12 |
100% |
过程 |
28 |
28 |
100% |
产出 |
30 |
25.67 |
85.57% |
效果 |
30 |
30 |
100.00 |
合计 |
100 |
95.67 |
95.67% |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拟定的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交通警察部门公安管理业务费项目、辅警待遇专项经费项目、交通事故预防、结合治理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收集评价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实地了解情况,对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范围包括:该项论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会计核算规范性、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档案管理规范性、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完成及时率、成本节约率)、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该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了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基本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和使用资金,基本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现场调研、资料审核,结合对项目单位自评和抽查的情况,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量化打分。详见附件“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制定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8项、三级指标14项,完成三级指标14项,完成率100%。
2.交通警察部门公安管理业务费项目制定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8项、三级指标11项,完成三级指标11项,完成率100%。
3.辅警待遇专项经费项目制定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6项、三级指标10项,完成三级指标10项,完成率100%。
4.交通事故预防、结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制定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6项、三级指标12项,完成三级指标12项,完成率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值12分,评价得分12分)
1. 项目立项(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该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2. 绩效目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绩效目标制定科学、合理。
3. 资金投入(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该项目预算编制科学,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分值28分,评价得分24.47分)
1. 资金管理(分值18分,评价得分14.47分)
(1)资金到位率: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收到项目资金405.09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73.19万元;交通警察部门公安管理业务费项目30万元;辅警待遇专项经费项目241.66万元;交通事故预防、结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60.24万元。通过现场核实有关资金下达文件、财务凭证等资料,项目资金已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该项指标3分,评价得分3分。
(2)预算执行率: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05.09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16.8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43.73万元;交通警察部门公安管理业务费项目19.35万元;辅警待遇专项经费项目219.61万元;交通事故预防、结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34.11万元。预算执行率78.2%。该项指标5分,评价得分1.47分。
(3)会计核算规范性:该项目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和规范,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该项指标4分,评价得分4分。
(4)资金使用合规性:该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合同规定用途。该项指标6分,评价得分6分。
2. 组织实施(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实施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业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该项指标5分,评价得分5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该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人员等实施条件落实到位。该项指标5分,评价得分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分值30分,评价得分30分)
1.产出数量(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2022年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处交通违法案件数2.52万件、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控制在492起、完成交通安全警示教育14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0.9万份、网络正常运转天数350天、辅警人数48人、交通巡逻检查次数1000次、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2.9万次、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理0.44万件、机动车业务办理1.79万辆、驾驶证考试人数1285人,各项指标均已达到预期效果。该项指标10分,评价得分10分。
2.产出质量(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2022年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处理率100%、交通事故处理及时率100%、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事应用平台录入率95%、信息安全率达100%、网络数据传输准确性100%、监控网络验收合格率100%、交通事故处理及时率100%、辅警工资发放及时性100%、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准确性100%,各项指标均已达到预期效果。该项指标10分,评价得分10分。
3.产出时效(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2022年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上报及时性100%、重点工作通信保障及时率100%、交通事故处理及时率100%、辅警工资发放及时性100%、非营运小型汽车号牌制作时间控制在15天内、机动车业务办理及时性100%,各项指标均已达到预期效果。该项指标5分,评价得分5分。
4.产出成本(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2022年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14.69万元,预算安排数61.98万元,未超过年初预算数。该项指标5分,评价得分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值30分,评价得分30分)
1.经济效益(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2022年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较上年减少15万元。该项指标5分,评价得分5分。
2. 社会效益(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2022年我县道路交通环境良好,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所提升、交警管理水平提高、办事程序简化、群众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该项指标10分,评价得分10分。
3.可持续影响(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2022年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创新交通管理科技设施,提高交通管理科学水平持续提高。该项指标5分,评价得分5分。
4.满意度(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500份,调查得出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达到设定指标值。该项指标10分,评价得分10分。
交通警察大队各个项目最后综合得分96.46分,评价结果为“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绩效管理要求,一是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要求和各科室细化、量化项目指标体系、科学合理地进行绩效评价。二是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以确保单位绩效评价工作稳步开展。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培训,个别科室部门对绩效管理的意义认识不够清晰,对绩效工作还不熟练,对预算绩效管理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