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716
信息分类
重大决策事项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01
信息名称
政策解读:《屏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

  目前,《屏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为了做好本次成果公示,现将《屏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印发,明确指出“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同年6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依据《云南省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规范要求,结合屏边县实际情况,开展《屏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着力解决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未来十五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格局和安排,探索在集聚中走向协同的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道路,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屏边县实现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和空间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本规划是对屏边县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指导城乡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是编制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依据。

  (二)规划期限及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屏边县县级行政辖区内全域国土空间,规划总面积1844.1866平方千米,中心城区面积为17.54平方千米。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层次

  规划层次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县域应突出全域统筹,整体谋划县域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方向,明确城镇体系、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控制线划定、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要素支撑体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等内容,提出乡镇规划引导要求。

  中心城区应严格落实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和规划要求。中心城区应突出对城镇空间重点内容的细化安排,侧重底线管控和功能布局细化,合理确定功能结构、用地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城镇开发强度分区和强度指引,对空间形态提出管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