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768
信息分类
重大决策事项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07
信息名称
《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30日

  一、听证事由

  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调整方案(草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

  时间:2021年11月23日上午8:30

  地点:屏边县运输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一)听证主持人

  王  江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副局长

  (二)听证人

  刘兴会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局长

  刘红勇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  局长

  罗定武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测管理科  科长

  (三)听证方案提出人

  刘红勇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  局长

  (四)听证成本监审人

  邓国顺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  副局长

  王  涛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  工作人员

  (五)听证参加人共23人,其中:

  1.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4人

  刘卯贤  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信息科工作人员

  杨  辉  屏边县政府办  综合科工作人员

  张昕宁  屏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工作人员

  崔  希  屏边县司法局  工作人员

  2.消费者10人

  周贵田  屏边县民政局  工作人员

  朱恒军  屏边县玉屏镇政府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鄢朝慧  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人员

  易  莲  屏边县玉屏社区  党总支副书记

  李媛芬  屏边县卫国社区  党总支书记

  贺世萍  屏边县大龙树社区  党总支书记

  保学蓉  屏边县大围山社区  党总支书记

  陈  林  屏边县玉屏镇新荣村委会  监委会主任

  余金贵  屏边县人民医院  办公室副主任

  胥光辉  屏边县一中  副校长

  3.人大代表1人

  付兴敏  屏边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委员

  4.政协委员1人

  甘  娟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屏边县委员会农经委主任

  5.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人

  梁  润  屏边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局长

  6.法律工作者1人

  任宏颖  云南众序律师事务所  律师

  7.经营者5人

  吕开成  红交集团屏边宏达出租车公司  经理

  陈怀柱  红交集团屏边宏达出租车公司  出租车司机

  陈学高  红交集团屏边宏达出租车公司  出租车司机

  冯之建  红交集团屏边宏达出租车公司  出租车司机

  李华金  红交集团屏边宏达出租车公司  出租车司机

  (六)听证监察人2人

  叶晗冬  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杜海霞  屏边县政府办  公职律师

  (七)旁听人3人

  牛  丽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  工作人员

  杨文奉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  工作人员

  李应芳  红交集团屏边宏达出租车公司  出租车司机

  (八)听证记录人2人

  林忠洲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测管理科  工作人员

  李锦希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科  工作人员

  (九)新闻媒体1人

  王  进  屏边县融媒体中心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本次听证会通过听证陈述的形式收集意见建议,共收到听证代表意见归纳如下,共计8条:

  (一)22人同意《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调整方案(草案)》。

  (二)1人提出收费价格过高。

  (三)2人提出半路拼客现象突出,建议以后不要出现类似情况。

  (四)3人提出出租车价格要公开、公示,并公布价格违法投诉电话,利于监督,充分利用投诉电话。

  (五)2人提出建议打表东南至红旗水库,西北至火车站。

  (六)5人提出等候时间建议还是保留为5分钟,不能再减少。

  (七)1人提出加一元的燃油附加费。

  (八)8人提出出租车打表收费。

  四、听证方案提出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一)1.调整的必要性:规范出租车的统一管理。2.调整具有合理性: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符合经营者与消费者公平的原则,收费标准和方式较为合理。

  (二)票价调整方案是通过成本监审后提出的,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定价调整较为合理。

  (三)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依法依规经营,相关职能部门会加强监管,确保巡游出租汽车市场规范。

  (四)有利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屏边形象,遇到不合理的收费便于投诉维权。

  (五)鉴于屏边城市面积较小、流动人口少、放空等因素,同意打表范围调整为东南至红旗水库,西北至火车站。

  (六)综合考虑县城规划区范围、经营者利益、消费者分布等因素,等候时间5分钟较为合理。

  (七)票价调整方案是通过严格的成本监审程序提出来的,定价已经包含合理利润,不再另外增加一元的燃油附加费。

  (八)此次票价调整方案中已经明确按表计费,更好的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听证人经过评议,评议会决定:

  一是对听证代表提出的第二条、第七条意见不予采纳,已予以答复。

  二是对听证代表提出的第一条、第三至六条、第八条意见予以采纳。

  三是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规定。

  四是同意该《方案》的实施。

  附件:1.《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调整方案(草案)》(听证稿)

  2.关于举行《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的说明

  3.关于《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调整方案(草案)》(听证稿)主要内容的说明

  4.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附件1

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调整听证方案(草案)

  随着屏边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规范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加强营运管理和服务监督,创造一个规范有序、服务良好的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营运环境,是提升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的需要。当前核定巡游出租汽车票价,科学完善收费机制,切实理顺传统出租汽车依法依规营运行为,是推动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8〕814号)《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云价综合〔2010〕52号)《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云价成本〔2016〕165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部分交通运输价格定价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6〕580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云交运管〔2015〕634号)《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和《屏边苗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结合屏边县实际,现拟制定《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核定听证方案》(草案)如下。

  一、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公司的基本情况

  屏边县现有出租汽车企业1家,共拥有出租汽车60辆,车辆均为租赁经营,车辆产权、经营权归车主个人持有。出租管理公司共有员工4人,在岗出租汽车驾驶员76人。

  二、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核定的必要性

  近年来,由于物价、保险费、修理费和燃油费等各种费用不断上涨和县城规划区域调整,为规范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加强营运管理和服务监督,缓解物价上涨因素对出租汽车营运造成的经营压力,提高出租车从业人员收入水平,有助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巡游出租车市场健康发展。因此,对巡游出租汽车票价重新进行核定,是创造一个规范有序、服务良好的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营运环境的必要条件。

  三、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核定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云南省定价目录》

  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云交运管〔2015〕634号)

  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部分交通运输价格定价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2016〕580号)

  5.《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

  6.《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

  7.《云南省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定》

  8.《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

  9.《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

  10.其他相关文件及规定。

  四、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监审情况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相关具体成本监审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屏边县交通运输局依照程序进行了调价前成本监审,经审核,屏边县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情况如下:

  (一)成本监审对象是屏边县出租车公司营运状况。

  (二)成本监审范围是屏边县出租汽车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巡游出租汽车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情况进行了审定,最终审定数据为三年平均运营成本情况。

  (三)经审核,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三年的运营平均成本核定为147108元。

  每公里运营成本=147108元(年总成本)÷82080公里(年行驶总里程=日行驶里程×年出行天数)=1.8元/公里

  单位载客车次定价成本=147108元(年总成本)÷42681.6公里(年载客行驶里程)=3.4元/公里。

  每车载客定价成本=3.4元/公里×2公里/车次=6.8元/公里。

  经审核,排气量为1.6L/100km的巡游出租汽车每次载客定价成本为7.28元。

  (四)建议

  所有出租车均安装好计数表,按表收费:白天(6:00—22:00) 起步价7.00元/2公里(含2公里),晚上(22:01—05:59)起步价8.00元/2公里(含2公里),超2公里后基价为2.00元/公里。

  五、拟执行巡游出租汽车收费标准及计价方式

  根据屏边县出租车分公司的申请,统筹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拟对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票价核定如下:

  1、白天(6:00—22:00) 起步价由原来的5.00元/2公里调整为7.00元/2公里(含2公里);夜间22:01时至次日05:59时起步价由原来的6.00元/2公里调整为8.00元/2公里(含2公里),超2公里后基价为2.00元/公里。

  2、计价方式。超过2公里的,以每500米为计价单元,不足500米以500米计价,超过500米不足1公里以1公里计价。

  3.在行驶途中每等候2分钟加收0.5公里的基价费用,免费等候时间为5分钟,车辆再次行驶100米后自动停止。

  4.乘客上车后车辆起步即开始打表计费,出租车不打表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从严处罚。

  六、拟执行客运价格实用范围

  东至水冲子加油站,东南至阿季伍火山口(团坡水库),南至凹嘎村,西南至撇枝村,西北至平田村委会水泥厂(含火车站),超出此范围的出租车业务,收费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七、建议调价范围

  凡在屏边县城区内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巡游出租汽车。

  八、价格调整对消费者的影响分析

  屏边县城市客运的发展坚持以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为基本原则。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城市建成区范围的不断拓展,城市公交迅速发展,目前已开通公交线路2条,公交车总运力投5辆,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方便、快捷、安全的出行方式。城市巡游出租汽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市民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出行服务。通过多次的市场调查和会议研究,此次调整起步价综合增幅为40%,对广大市民出行影响不大,调价风险在可控范围。

 

  附件2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的说明

  一、举行听证会的背景情况

  云南红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屏边出租车分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10日,由于近年来物价、保险费、修理费和燃油费等各种费用不断上涨和县城规划区域调整,2013制定的《屏边县城市出租汽车客运价格方案》计价方式及适用范围已不适用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为规范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加强营运管理和服务监督,缓解物价上涨因素对出租汽车营运造成的经营压力,提高出租车从业人员收入水平,有助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巡游出租车市场健康发展。因此,对巡游出租汽车票价重新进行核定,是创造一个规范有序、服务良好的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营运环境的必要条件。

  二、召开听证会的意义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调整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的要求,决定举行《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3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调整方案(草案)》主要内容的说明

  一、制定《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调整方案(草案)》的背景及必要性

  云南红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屏边出租车分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10日,由于近年来物价、保险费、修理费和燃油费等各种费用不断上涨和县城规划区域调整,2013年制定的《屏边县城市出租汽车客运价格方案》计价方式及适用范围已不适用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为规范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加强营运管理和服务监督,缓解物价上涨因素对出租汽车营运造成的经营压力,提高出租车从业人员收入水平,有助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巡游出租车市场健康发展。因此,对巡游出租汽车票价重新进行核定,是创造一个规范有序、服务良好的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营运环境的必要条件。

  二、《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调整方案(草案)》的起草依据和过程

  起草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定价目录》《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云交运管〔2015〕63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部分交通运输价格定价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2016〕580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云南省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定》《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

      三、草案成果情况

  《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调整方案(草案)》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听证会议,会上听证参加人一致同意执行票价调整方案。

  特此说明。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4

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调整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23号上午8:30。

  地点:屏边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会议室。

  二、听证要点

  论证屏边县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票价收费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对《屏边县巡游出租汽车票价调整方案(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王  江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副局长

  (二)听证人

  刘兴会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局长

  刘红勇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  局长

  罗定武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测管理科  科长

  (三)听证方案提出人

  刘红勇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  局长

  (四)听证成本监审人

  邓国顺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  副局长

  王  涛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  工作人员

  (五)听证参加人共23人,其中:

  1.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4人

  刘卯贤  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信息科工作人员

  杨  辉  屏边县政府办  综合科工作人员

  张昕宁  屏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工作人员

  崔  希  屏边县司法局  工作人员

  2.消费者10人

  周贵田  屏边县民政局  工作人员

  朱恒军  屏边县玉屏镇政府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鄢朝慧  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人员

  易  莲  屏边县玉屏社区  党总支副书记

  李媛芬  屏边县卫国社区  党总支书记

  贺世萍  屏边县大龙树社区  党总支书记

  保学蓉  屏边县大围山社区  党总支书记

  陈  林  屏边县玉屏镇新荣村委会  监委会主任

  余金贵  屏边县人民医院  办公室副主任

  胥光辉  屏边县一中  副校长

  3.人大代表1人

  付兴敏  屏边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委员

  4.政协委员1人

  甘  娟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屏边县委员会农经委主任

  5.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人

  梁  润  屏边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局长

  6.法律工作者1人

  任宏颖  云南众序律师事务所  律师

  7.经营者5人

  吕开成  红交集团屏边宏达出租车公司  经理

  陈怀柱  红交集团屏边宏达出租车公司  出租车司机

  陈学高  红交集团屏边宏达出租车公司  出租车司机

  冯之建  红交集团屏边宏达出租车公司  出租车司机

  李华金  红交集团屏边宏达出租车公司  出租车司机

  (六)听证监察人2人

  叶晗冬  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杜海霞  屏边县政府办  公职律师

  (七)旁听人3人

  牛  丽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  工作人员

  杨文奉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  工作人员

  李应芳  红交集团屏边宏达出租车公司  出租车司机

  (九)听证记录人2人

  林忠洲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测管理科  工作人员

  李锦希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科  工作人员

  (九)新闻媒体1人

  王  进  屏边县融媒体中心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