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4092
信息分类
统计信息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31
信息名称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民生保障领域数据公示

  根据《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医疗保障局对标对表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认真研究部署,逐项细化分解,明确目标责任,做到工作有部署,任务有明确,措施有落实。现将屏边县医疗保障局民生保障领域相关数据公示如下:

  一、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对现有的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1. 中央和省、州下拨医疗救助金救助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财政补助标准和资助参保待遇,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按照280元/人的标准,全额资助576名特困供养人员及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按照180元/人的标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75108人;按照120元/人的标准定额资助3135名低保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是推动医保扶贫政策落地落实。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继续严格执行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待遇、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和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医疗机构“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算。全年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规范转诊转院住院诊疗18397人次,住院总费用7949.0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兜底保障、医疗救助共报销7052.96万元。

  三是抓好抓实“特慢病”管理。按照《关于统一全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9月1日起全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统一保障病种范围,统一报销范围,统一经办服务和就医管理,精简了办事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间,极大的方便参保群众。目前,全县共有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7803人享受“特慢病”门诊待遇。

  2.富滇银行援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屏边县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屏边县临时社会医疗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负担过重户进行临时性医疗帮扶,2021年,共发放14.2万元,受益群众41户(人),提升了医保扶贫成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抓实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积极实施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持续增长。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为重点,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力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长。

  1. 积极营造全民参保的社会氛围。采取在电视台、电台播放《屏边县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通告》,在苗乡屏边微信公众号发布《屏边县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在定点医药机构办事窗口、村委会粘贴海报,利用赶集日开展政策宣传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对医疗保险政策和缴费渠道进行宣传,有效提高群众知晓率,着力营造全民参保的良好氛围。

  2. 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创新工作机制,狠抓扩面征缴工作,实行领导班子划片包干、各部门协同作战等多种方式征缴,医疗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截止11月30日,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51263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9175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142088人。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