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红河考区重要提示

文章来源:红河人才网 发布日期:2021/03/22 14:17 字体:[]

各位考生:

  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2021年3月27日至28日进行,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3月27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3月28日  上午9:00-11:00公安专业科目测试

  现将红河考区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点设置情况

  红河考区此次考点设置在蒙自市及建水县。

  蒙自市考点分别为: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红河州卫生护理学校、红河州第一中学、蒙自市第一小学、蒙自市第二小学、蒙自市第三小学、蒙自市银河小学、蒙自市惠民小学、蒙自市团结小学、蒙自市第一高级中学、蒙自市第二中学、蒙自市第三中学、蒙自市第四中学、蒙自实验中学、蒙自市职业教育中心、蒙自市第五中学、蒙自山师华清中学17所学校。

  建水县考点分别为:建水一中、建水六中、建水建民中学3所学校。

  二、考点学校详细地址及地图指南

  1、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具体地址:蒙自市文澜镇银河路小新寨水库旁

 

  2.红河州卫生护理学校

 

  具体地址: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内

  3.红河州第一中学

 

  具体地址:蒙自市红河大道以南滇南绿洲项目内

  4.蒙自市第一小学

  具体地址:蒙自市人民东路12号

 

  5.蒙自市第二小学(原蒙自二小南湖校区)

  具体地址:蒙自市桂林街34号

 

  6.蒙自市第三小学

  具体地址:蒙自市新村北路51号

 

  7.蒙自市银河小学 (原蒙自二小银河校区)

  具体地址:蒙自市启文路北段(兴盛路上州交通局旁)

 

  8、蒙自市惠民小学(原蒙自二小惠民校区)

  具体地址:惠民路汽车城南段

 

  9、蒙自市团结小学(原蒙自四小)

  具体地址:蒙自锦华路南段 (红寨)

 

  10、蒙自市第一高级中学(原蒙自一中凤凰校区)

  具体地址:蒙自市凤凰路延长线(蒙自市职业教育中学旁)

 

  11.蒙自市第二中学

  具体地址:蒙自市南湖南路7号

 

  12.蒙自市第三中学

  具体地址:蒙自市锦华路与观澜路交叉路口

 

  13.蒙自市第四中学(原云师大蒙自附中)

  具体地址:蒙自市上海路与天马路交叉口

 

  14.蒙自实验中学(原蒙自文澜中学)

 

  具体地址:蒙自市南湖北路3号

  15.蒙自市职业教育中心(原蒙自职中)

  具体地址:蒙自市凤凰路南段延长线(蒙自一中对面)

 

  16.蒙自市第五中学(原红河州农业学校)

  具体地址:蒙自市北京路与昭忠路交叉路口(土官村)

 

  17.蒙自山师华清中学

 

  具体地址:蒙自市学府路8号观音桥附近

  18.建水县一中

 

  具体地址:建水县朝阳北路156号

  19.建水县六中

  具体地址:建水县北山路5号

 

  20.建水县建民中学

  具体地址:建水县朝阳北路130号

 

  三、笔试有关要求

  (一)报考者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今年为考生统一配发考试所必需的文具,考生无需自带考试文具,自带文具不得带入考场,除规定携带的文具及准考证、身份证外,桌面上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三)试卷均有塑封,报考者有权利和义务在监考人员拆封前查验试卷密封状况并签字。答题卡上印有诚信考试承诺,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在姓名处签名。

  (四)试卷发放后,报考者必须阅读试卷及答题卡上的要求,并准确填涂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除规定填写内容外,不得在答题卡及准考证正反面上做任何标记。未按要求作答将会影响考试成绩。不得在规定开考时间前答题。

  (五)报考者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严禁擅自使用、更换他人的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六)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吸烟、交头接耳,严禁窥视抄袭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严禁传递物品或信息。

  (七)考试结束时间到,报考者不得继续答题,应立即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原坐静候。待监考人员发出离场指令后,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毁试卷、答题卡。

  (八)报考者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严禁扰乱考场秩序。

  特别提示:1.本规则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30号令制定,违反本规则将按30号令规定处理。请报考者诚信参考,杜绝违纪、违规、违法行为。2.答题情况将进行雷同鉴定,鉴定为答卷雷同的,均取消考试成绩,报考者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3.报考者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提前抵达考试地点。4.报考者坐错座位且未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主动报告的,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5.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四、防疫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考前3天提前申领“健康码”,做好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点所在州(市)考试考务机构。

  二、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并签署《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三、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四、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笔试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 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二)“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三)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四)“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五、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六、对考前或考试时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口罩。

  九、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将通过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十、考生应知悉告知事项,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合理选择住宿及交通方式

  1.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考点名称及地址,于考前一天熟悉考点学校位置和交通路线,合理选择并提前联系预订住宿。

  2. 考试当天,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在考试开始前90分钟抵达考点,以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

  3. 请广大考生和送考人员自觉遵守文明公约,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和配合交警的疏导和指挥,以免造成交通拥堵。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2日